湖北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更新时间:2007-12-26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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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近日在汉召开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场会,要求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实现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十一五”目标。副省长李春明出席会议。
会议提出,“十一五”时期,县以上城市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要在2008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2007年不低于52%,2008年不低于60%,2009年不低于70%。设市城市所在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在2007年底前不低于0.8元/吨。
李春明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项目建设要有新进展。抓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征收工作要有新突破。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场化改革,在改革上有新思路,使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上,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污水处理目标责任状,天门等32个县市分别与污水处理企业签订了项目合同和合作意向书,武汉、宜昌、荆门、恩施、赤壁等市政府介绍了工作经验。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武汉市三金潭和汉西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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