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环保局颁布新法令容许电厂排放温室气体
布什政府尽管已到其最后的任期,仍费尽心思不让温室气体排放受到联邦空气污染条例的管控。
上周四(12月18日),即将卸任的环保局长史蒂芬·约翰逊颁布了一份备忘录,为环保局控制火电厂和其他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设立了禁令。这一决定给予了环保局增加温室气体排放的法律基础,而这一状况恐怕要等到奥巴马上台后才能改变,而且可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约翰逊在备忘录中写道:“目前对于全球气候变化的关注不应该成为环保局对温室气体排放加以控制的驱动力。”针对公众的关注,他写道:“环保局有权在没有完成公众评议前做出决定。”
白宫曾经反复提到,《清洁空气法案》不应该被用来控制二氧化碳或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但是,2007年4月,美国最高法院曾做出判决,宣布环保局有权根据《清洁空气法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约翰逊的备忘录也是针对11月犹他州新建火电厂牌照发放上诉案做出的澄清。在犹他州火电厂案例中,法官认为环保局没有充分考虑火电厂温室气体控制的要求,而拒绝批准新建火电厂。环保主义者以此为例,认为温室气体排放是应该被控制的。
备忘录被颁布后,环保主义者指出,这相当于允许火电厂增加温室气体的排放。他们还指出,这一决定将会把即将接任且欲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奥巴马总统束缚住。
美国环保协会的律师韦其·派顿(Vickie Patton)说:“这种做法相当于环保局在最后时刻重写了条例,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在新建电厂时不需要被考虑。”但环保局的发言人乔纳森·施拉德(Jonathan Shrader)则表示,他们只是将环保局的现有政策更加明确化。他说:“这本是环保局实施了30年、无可争辩但没明确提出的政策。”
发电企业的代表则称环保局再次做出了正确的决断。电力可靠性合作委员会的主席斯考特·希格 (Scott Segal)说,如果环保局认为《清洁空气法案》能够被用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许多其他的排放源也将受到同样的监管。他说,如果环保局对这一法案做出不同的解释,将会给经济和环境带来极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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