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给环保局反映问题 电子屏幕成城市新“污染”
昨日,在市环保局进行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在线访谈活动中,市民提得最多的就是“光污染”。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规来制约这种“光污染”,也没有像处理噪声污染那样的界定标准,所以就很难对这类投诉作处理。
现场一 城市霓虹灯让人难眠
为此,记者对市区部分地段进行了实地探访,发现这种“光污染”确实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影响。一位住在经三路附近的市民反映,他家前面就是某公司大楼,楼上的夜景灯在晚上的时候特别亮,睡觉时如果想开个窗户通风,灯光闪烁可直接照射至他家房间,非常刺眼,令他无法入眠,如今不得不将窗帘遮得严严实实。
记者在金水路、秦岭路、城东路等繁华路段附近看到,许多大楼都安装了巨型的广告霓虹灯,霓虹灯不停变换着红色、黄色、绿色,牌子上写着“网吧”“台球”“KTV”等字样。有的霓虹灯牌正好装在商住楼下面三层,而三层以上就是居民用房,霓虹灯的上方紧贴居民房间,闪烁的光线还可以射到对面居民楼的玻璃上,小区居民楼窗户玻璃在灯光的反射作用下,出现白花花的一片。
现场二 电子屏幕成城市新“污染”
最近,郑州市黄金地段上接连安装了几块新颖的室外大型LED显示屏,给城市增添了时尚与繁华,但同时也频频“闪”了过往行人尤其是驾车人的眼睛,为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记者注意到,这几处大屏幕无一例外安在十字路口。
家住郑东新区的代先生说,每次开车经过曼哈顿广场时,总感觉大屏幕发出的亮光太刺眼,影响开车视线,有时开车也会不自觉分神看了几眼。而常常步行的刘女士则说,过马路时忍不住看了一眼大屏幕上播放的广告,由于行走速度过慢,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走到快车道上。
市环保局:“光污染”无法监管
面对此类扰民的“不速之光”该如何治理呢?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刘洪涛表示,“光污染”是现在提的一个新概念,现在环保部门每年都会接到光污染的投诉,应该说环保局已经关注到这一方面的问题,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对光污染治理有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为此现在处理还缺乏一定的执法依据,处理这类投诉很难。
“将来会针对光污染问题积极地向上级部门协调,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也会积极地协调,通过双方协商或者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减少扰民行为,并看有没有相关的处理办法。”刘洪涛说。
他山之石
国内外一些大城市现在已经把户外大电子屏安置在了广场等开阔区域,比如上海市的LED大都安置在沿江区域。
2008年4月,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户外电子显示屏设置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进行交通安全评价。还规定了主干道两侧显示屏不得播放活动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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