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柠:不践行垃圾分类的行为是可耻的
在公众热切讨论垃圾分类之时,日本的例子一再被提及。凡在日本居住生活过的外国人,无不对其垃圾分类制度印象深刻。那是一项务须严肃应对的作业,丝毫不亚于养家糊口的工作。自己的工作,节奏有张有弛。松弛时候,不妨从容应对,大可不必较真。但兹事体大,如不严格照规程分类操作、按规定时间扔到指定地点的话,面临罚款事小,在以住宅团地为单位的区域社会,落下个“不履行垃圾分类”的名声,是非常不名誉的事情。在以每个个体基于社会通识之上的道德伦理约束为存在基础的所谓“耻感文化”共同体社会,没有比荣誉、面子更重要的了。
十二年前,我被当时就职的日企派往东京常驻,住在公司提供的“社宅”,公寓小区位于东京都内的某生活区,建在一个高坡上,绿树掩映,静谧优雅。入住头一天,作为公寓管理员的日本大婶交给我一打文件,并一一解释,基本上是各类契约文本,水、电、煤气等,有的让我签字。其中有一个A4大小的透明塑料压膜板,上面有文字说明和彩色漫画图示。大婶特别花10多分钟向我这个外国人详细说明其内容。原来这是一张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生活垃圾分几类、每一类包括哪些、废弃时的处理标准、各类垃圾的收集时间,包括违章操作的后果、罚则等等,可谓不厌其详。临走时,大婶带我来到团地一隅的垃圾间的门前,告知自动门号码锁的密码及哪一类垃圾该放的位置等要领。我以前多少也听说过日本垃圾分类的事,但没想到竟如此繁琐,繁琐到了不亚于一项正经工作的程度,天生惧怕事务性劳动的我不禁心生厌倦,对那张说明板的事也没太在意。好在那时单身,吃饭基本在外,生活垃圾的产出量有限。有时一周不扔垃圾,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便。但不久,麻烦还是来了。有时是扔的时间不对,垃圾被原封不动地退回来。翌日下班回家,见门前搁着我的垃圾袋,门上贴张条子:“×××先生:此类垃圾按规定应于星期 ×的×点至×点做废弃处理,烦请届时再行处理为盼”云云,后面署管理员的名字。有时候,分类错误,被退回要求重新分类。神奇的是,管理员每次都能凭垃圾袋里的蛛丝马迹(诸如一个写有名址的信封等),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迅速“完璧归赵”。
在一个绅士淑女的社会,文明既是一种现实的文化享受,也意味着某种“温柔的压力”。如是两三回,下次在超市再碰见正领着孩子购物的风姿绰约的大婶,真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除了一个劲地赔不是外,心里琢磨着下次要给人家买点什么礼物“表示一下”——— 我真真感到不践行(或践行得不彻底)垃圾分类是可耻的。
于是我开始认真研究垃圾分类操作规程。原来一般家庭生活垃圾分6类:一般垃圾(菜叶、鸡骨、鱼刺等)、资源垃圾(瓶罐、金属、纸张等)、容器包装 (塑制饮料瓶等)、粗大垃圾(自行车、被卧、家具等)、再利用垃圾(家电等)及其它;收集时间,有的是每周3次,有的为1次,而有的则需电话预约;有的垃圾处理需向业者付费。举例说,譬如一盒吸过的香烟,当垃圾处理至少需要三个工序:透明塑膜为塑料垃圾,去掉塑膜的包装盒为纸张垃圾,而烟头则归入可燃垃圾。对老旧的家电产品,日本鼓励产品更新、再利用。但处理者需向回收业者支付再利用费和收集搬运费,方可按差价换新或做废弃处理。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日本迎来持续20年之久的经济高增长时期,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生活方式的剧变,从大量生产,到大量消费、大量废弃,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垃圾产出国,城市垃圾处理问题曾是一大难题。以东京都内为例,1971年,每天有5000辆以上的垃圾收集车经过市区,把7 成左右的生活垃圾运往江东区的垃圾处理厂,出口、填海、焚烧,引发了恶臭、蚊蝇丛生、交通阻塞和垃圾火灾等社会问题,一时间,日本列岛被称为“二噁英大国 ”。乃至美浓部知事任上,不得不打响一场旷日持久的“垃圾战争”。
痛定思痛,日本找到的应对城市垃圾问题的钥匙是垃圾分类制度。实施20年来,其实绩有目共睹:从“二噁英大国”成为“零垃圾国度”。而垃圾分类制度能被惊人彻底地实施,除立法要素外,与日本国民以不践行垃圾分类为耻的道德自我约束的确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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