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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补偿试点溯源

更新时间:2012-05-11 15:17 来源:民生周刊 作者: 阅读:1830 网友评论0

在新安江皖浙交界处的街口(村)水断面上,两座水质自动监测站遥相对望。自2012年1月起,皖浙两省已4次联合开展新安江跨界断面的水体监测工作。

这意味着,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在多年的互不交集后,安徽省黄山市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环保局开始尝试跨过街口断面,互通有无,交流经验。

而对全国首个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追溯,也许要回到12年前的“一伙人”、8年前的“一次调研”,以及他们鲜为人知的故事之中。

“老潘”的等待

“当年,我不懂什么是流域生态补偿。但今天,我的梦终于圆了。”71岁的潘金根拿出了保存12年之久的建议初稿、提案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及水利部的回复函。

这份案由为“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与防洪工程建设列入国家计划”记录着我国第一个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的“两会”提案。

知情人士透露,事件源起于1999年的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上,浙江省代表团提出的一个关于“要求安徽省加强新安江流域上游漂浮物清理”的建议。

对于这一“敏感话题”,当时作为新安江出境安徽“最后一关”的歙县环保局,找到了歙县籍全国人大代表潘金根,希望他可以准备一份提案,以表达歙县的期待。

“这是县里的决定,不是个人行为。”电话中,在歙县环保局工作20多年的方虹发回忆。现为歙县水质自动监测站站长的他,是当年提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

“我们听取了各个部门、基层百姓的建议,才准备好了初稿。这是大伙碰意见碰出来的。”谈起新安江水库的变迁,看着后靠移民的贫困生活,潘金根颇有感触。

建议初稿中这样写道:“建议尽快将新安江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家计划;安置新安江上游歙县库区‘后靠上山’移民外迁工作。”

“新安江水库建设后,很多移民都采取了‘后靠上山’安置。”潘金根解释道,“‘后靠’移民只能在陡峭的坡地上开垦种植以求生计,并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2000年3月的全国“两会”期间,潘金根带着歙县的“期盼”,在驻地宾馆中“走门串户”。时任安徽省水利厅厅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蔡其华看到这份初稿后,拉着他逐字逐句地修改,并添加了新安江流域防洪工程的建议。

至此,全国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3846号建议完稿,得到了安徽代表团17位人大代表的支持。

2000年6月和8月,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先后对该建议给予答复。但对于两份回复函,潘金根直言“不很满意”,“回答得模糊,没有解决实际问题。”

而这4个字也被他写进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情况征询表”中。这份遗憾在潘金根和他的“一伙人”心中持续了11年之久。

一次实地调研的坚持

在潘金根认为第3846号建议石沉大海时,令他没有想到的是,2004年11月,另一位人大代表及其团队正前往新安江,对流域上下游的水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状况进行了为期6天的实地调研。

“我们从安徽坐船,沿江而下,一直到千岛湖水库大坝上岸,一路了解两省的意见。”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何少苓回忆说。从2005年起,何少苓连续3年在人大提出建议,期望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到国家层面的关注和实施议程。

在那次调研中,她发现,2003年的监测数据表明,水库的水质为Ⅲ类,尚未达到功能区划Ⅱ类水的水质目标。实际上库区的水质总体良好,只有总氮超标,主因是来自上游8万后靠移民的面源污染。“这些居民临岸而栖,生活困难,生活污水和畜禽粪便直接入江,直接危及水库的水质安全。”

何少苓一再强调,“上下游应享有公平、公正的协调发展权。”皖浙两省政府的立场不同,让她认识到双方游基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悖论。

“两省之间有不少矛盾,且相互之间沟通不够。”例如当时下游的浙江北部由于受污染型缺水的影响,正在研究一个向新安江水库(千岛湖)年调水10亿立方米的规划,而安徽省也正规划在新安江上游黄山市境内修建一个库容为8.4亿立方米的月潭水库。两省之间对此并未进行协调和沟通。

出于一个水利专家的敏感,何少苓意识到两省若“各自为政”,从水库调水的话,会显著变更水库原有的规划运行目标,必然会对上游的来水水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也会对上游发展有更多的限制;若在上游修建大型水库,则会改变水库的入流条件,也会对水库的防洪兴利目标带来影响。

2005年3月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上,何少苓等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和构架“和谐流域”试点的建议》。这正是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概念的“雏形”。

对于为何建议选择新安江作为先行试点,何少苓认为,相对于其它流域而言,“它有较好的条件和基础”。新安江只涉及到两个省,关系相对简单。同时流域水质总体良好,污染治理难度更小一些。最关键的是,尽管两省有分歧,但都有保护水资源的需求。

2006年4月7日,何少苓等提出的“关于在新安江流域建设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 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全国12件重要督办的建议之一。

同年5月,国家发改委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建设建议案”专题座谈会,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开展生态补偿建设试点。

自此,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设步入正轨。全国人大环资委也将其列入数年督办的工作之一。在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和努力下,2011年3月,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亿元对赌”的背后

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的下发,使得黄山市沿江的村庄热闹不已。

根据2011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的123号文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国家层面设立的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资金为每年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出资3亿元,浙江、安徽各1亿元。

《实施方案》规定,环保部每年组织安徽、浙江联合监测跨界水质,并以省界断面达标的水质为基本标准。若安徽提供的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由浙江给予安徽1亿元补偿;若安徽提供的水质劣于基本标准,则由安徽给予浙江1亿元补偿。中央财政的3亿元,则定向补偿给安徽。

这则看似清晰的表述,却掩盖不了皖浙两省之间的分歧。“两省的异议点,主要围绕监测水质的标准,即监测指标上。”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专家组成员姜文来指出,“安徽倾向于使用地表水监测标准,而浙江更看重湖泊富营养化氮、磷等指标。”

经过多轮协商,两省最终达成共识,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等4个指标近三年(2008-2010)的平均值,作为考核的基准值。

然而,无论分歧有多大,对于黄山市和淳安县来说,两地都在用行动牢牢抓住这次机遇。从乡村保洁员的设立,到江面打捞队的组建;从污染企业的关并,到向旅游型城市的转化,双方对水环境的保护措施,也显示出“默契”的一致、步伐的统一。

在采访中,地方政府和民众对“亿元对赌”的标签大多一笑置之。为保护这全国稀有的优质淡水资源,他们的付出远远是这1亿元不可比拟的。

“分歧是有,但现在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怎么把新安江保护好。”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局长聂伟平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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