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破获跨省倾倒污染物事件
从去年年底开始,一车车不明化工垃圾被倾倒在贵溪电厂灰坝,每逢下雨,垃圾堆上空飘起一阵阵酸雾,直到贵溪电厂检查时才被发现。警方介入调查后,揭开了这起跨省倾倒污染物事件真相。
在污染事件发生后,贵溪市环保局为处理这批危险废物已花费30余万元,后续还要几十万元。业内人士披露,一些企业为省几千元一吨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将废料转移至农村,这一“生态炸弹”曝出事件中存在着一条黑色利益链。
例行检查发现化工垃圾
5月17日8时18分,贵溪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贵溪市环保局报案称,在贵溪市发电厂灰坝发现大量倾倒的危险废料,并于当日将案件移送至贵溪市公安局。
同一天,贵溪市环保局也接到贵溪市电厂报告。原来,电厂在对灰坝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附近堆积了数百吨黑色带有刺鼻性气味的化工垃圾。
经过环保部门检测,发现这批垃圾PH值小于2,属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损害。
这些垃圾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警方介入调查抓获一人
贵溪市警方在接到报案的当日,立即立案侦查。
很快,警方便抓获一名张姓男子。根据张某称,他的上面还有两人——吴某、李某。
“今年4月份,李某跟我说,他从外地运来一些工业垃圾,要我去接,将这些垃圾埋到电厂灰坝里。我问李这些垃圾是否有毒,李说应该没有毒。”张某供述,当初他隐约感觉到这些垃圾可能会惹祸。
据介绍,张某被警方带走后,得知这一“坏消息”的李某立即拨通了吴某的电话。“你赶紧问下江苏那老板,这些垃圾到底是什么,有没有毒?”
一天后,吴某回复李某的电话说,这垃圾是没有毒的,只含有氯化钾、三氯化铝,并让张某一人顶包。“起初我们以为这件事交点钱就可以了,所以我叫他们(吴某和江苏的老板)拿5万元钱。”李某说道。
化工垃圾从江苏运来
据介绍,此前吴某是在弋阳一家公司工作,2011年11月开始联系处理化工垃圾。吴某说:“去年11月,我看见李某将弋阳某钾肥厂的垃圾拉走,厂里给了李某处理费。我问李要这些垃圾做什么,他说是提炼柏油。我问他还要不要,他说要,于是我们谈好140元一吨。”
很快,吴某联系了江苏常州一家化工厂拉运同样的“货”,运费为每吨440元。随后,吴某雇了一辆载重40吨的大货车,到该厂拉了6车化工垃圾,卸在贵溪附近山上的空地,随后又运至贵溪电厂灰坝倾倒。
2012年3月至7月,吴某与李某又先后将8车约320吨同样的“货”倾倒在贵溪电厂灰坝。
“这些垃圾是从哪里拉来的,开始我并不知道,但有次货车司机打我电话,显示的是江苏连云港,吴某和我说这些垃圾都是一样的。”李某对于垃圾的具体出处,如是说道。
“刺鼻遇雨水有雾气”
吴某说,当初他联系江苏的“徐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一车工业化工垃圾从江苏运到贵溪,“徐总”支付约2万元一车。之后,吴某按照一车7000元给处理垃圾的李某,吴某赚3000元一车,其他的钱作为运费。
对于利益分割,李某称,第一车吴某只给了4200元,之后是按照每车5000元给的。到了今年3月,有几次按7000元一车给,最后一车给了7100元,时间是2012年5月7日。
“江苏的‘徐总’和我说,我拉的这些货是做工业钾肥的,这些货是黑色固体,带有刺鼻性的气味,遇到雨水有雾气产生。”吴某称。
吴某说,他不知道这些垃圾具体的危害性,甚至当张某被警方抓走后,他立即电话联系上江苏的“徐总”,“徐总”还是告诉他,“没事,垃圾只要不是倒到水里、田里就没事的。”
据了解,就在张某被警方抓走后,江苏的“徐总”汇来了5万元钱,试图“保”张某。
实际上,不仅仅是吴某及李某闻到这些工业垃圾的刺鼻气味,附近村庄的人也告诉记者,“味道大,而且经常在下雨天的时候,能看到一阵阵雾飘起。”
处理这批垃圾费用极高
当地环保部门一人士称,根据江西省处理该废物的收费标准,处理该批危险垃圾共需60余万元。目前,贵溪市环境保护局为处理贵溪电厂灰坝这些危险废物,已经用去处理费30余万元。
事发后的6月4日,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刑事拘留,李某取保候审。案件被提请批捕后,贵溪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吴某、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工业废物不能擅自倾倒,仍然跨省运输化工垃圾并非法倾倒处理,致使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二人行为已触犯刑法第338条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吴某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还认为,徐某(吴某称之为“徐总”)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应予追究,要求公安机关查清徐某身份。
危废品转移农村暴利惊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贵溪市这起跨省倾倒污染物事件发生之前,外省已经发生多起类似事件。一些企业明知废料的危险性,仍以低价转给外地打工者,把废料运到偏远地区。
“一吨危废品无害化处理费用至少要在3000元以上,在地下交易中,上线的价格仅仅每吨几百元,可谓暴利。”警方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发现,这样的利益链与化工企业产业群有着密切关系,并且呈现随着化工产业群迁移而转移的趋势。
环保部门称,每一起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料,相当于在当地埋下了一枚“生态炸弹”,危险废料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损害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无法消除。
资深法律人士、律师罗久保认为,应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贯彻固废法等环保法规,对恶意倾倒危废品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责任。
记者手记
跨省倾倒危废品的思考
这起跨省倾倒危险废物事件让我们不得不反思。
纵观这起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吴某将化工垃圾由江苏运到贵溪,闻到刺鼻气味,甚至知道这是工业垃圾,再到李某以及受雇将垃圾从大货车运往电厂灰坝的装载机、小货车的司机们,基本上都知道这些黑黑的物品是工业垃圾,但就是没有人拿起手中电话举报,为什么呢?因为钱。这背后的一切,都是利益在作怪。
少数生产企业将处理固体废料的成本进行转移,拿别人的健康换取自己的经济效益,不仅是不道德的,还是违法的。要杜绝异地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事件的发生,必须从立法上寻找根源,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污染的监管力度。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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