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处理废旧电池为何那么难?
废旧电池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随意丢弃电池,不仅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而且浪费资源。
废旧电池危害大
我国是世界上干电池产量和销量最大的国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年生产及消费电池达140亿只,只有不足1%的废旧电池被回收。就体积和重量而言,废旧电池在生活垃圾中微不足道,但它的危害却非常大:一枚5号废旧电池造成的污染可以让15平方米的土地20年内绝收,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无法饮用。若把废电池与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渗出的汞、锰、镉、铅、锌等重金属就会残留在土壤中或污染水体,继而通过食物链,成为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其对环境的影响,不亚于“白色污染”。国家环保部门2002年起组织的为期3年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调查显示,珠三角部分城市有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严重超标。重金属残留土壤中一般可达几十年,铅可以在农田上残留100年。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妥善处理非常重要,必须加以重视。
由于我国目前的废旧电池回收技术不成熟,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经济效益低,使废旧电池回收成为“变废为宝”的薄弱环节。尽管目前生活常用5号、7号碱性电池大多达到低汞或无汞要求,汕头市也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等方面也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目前生活中大量使用的锂电池、纽扣电池及蓄电池等种类繁多的电池,其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的严重危害并未消除。废旧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废电池的回收工作。
回收现状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2003年,汕头市曾在5条主要道路设置废旧电池收集箱,回收了3至4吨的废旧电池,可至今那些废旧电池还堆放在垃圾填埋场没有处理。由于损坏严重,目前这些收集箱已不复存在。汕头沃尔玛曾设在服务台的电池回收箱也没能坚持下来。2006年开始在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设置了3000多个具有区分“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的新型果皮箱,效果也不尽人意。记者近日巡视了海滨路、中山路、华山路发现,废旧电池的回收效果差强人意;废电池回收处理现状也十分尴尬,基本上没有市民专程前来投放废旧电池,即使有的市民有少量废旧电池,由于没有专门的回收点,在处理日常生活垃圾的时候也没有及时挑选出来。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平时孙女的玩具需要装换的电池很多,经常拆卸下来都不知要扔哪里,只能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时间长了也只能跟生活垃圾一并扔掉,也不知道到了垃圾填埋场有没有被分类出来。
对废旧电池有分类意识的市民尚且如此,对其污染的严重性认识不足的市民随意丢弃废电池现象就更加严重了。对于新设置的新型果皮箱,部分市民看都不看就往两个桶随意投掷垃圾。记者走近观察,发现不可回收利用果皮箱里很少废电池的踪影,而是塑料袋饮料罐果皮等。
随后记者巡视几个新型住宅小区,发现各小区都没有设置专门投掷废旧电池的收集箱。据现场的一位清洁工介绍,她经常在清理居民的生活垃圾中捡到一些废旧电池。在小区里,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他们大都知道废旧电池有危害,有必要回收和利用,可小区里没有专门的收集箱,建议物业管理处设置这种收集箱方便小区居民使用。由此可见,废旧电池回收与后期妥善处理目前在我市是一个盲区,必须加以重视,给予妥善处理。
市政协委员建言献良策
市政协委员陈文贞建议,应明确电池生产厂家和销售部门作为回收废旧电池的主要责任机构,要求他们提出妥当处理废旧电池的职责要求;加大废旧电池的回收力度。在市区的大型超市、学校、电影院、星级酒店、企业、大型住宅小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废旧电池回收箱,方便市民投放;借鉴“家电下乡”的具体操作办法,地方政府拿出一定的专用资金,用于补贴商家向用户回收废旧电池,促进广大市民购买电池时以旧换新。鼓励慈善机构、有志于在电池回收方面作贡献的企业对电池回收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废弃电池的危害性,让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到废弃电池的集中回收工作中来。并以加强引导废旧电池回收工作为契机,加大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在汕头市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及立项支持,鼓励引导从事电子垃圾拆解行业的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废旧电池的无害化处理。
应尽快出台回收电池法规
市环保局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应制定相关的行业政策和法律依据。汕头市应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并制定符合汕头市实际的管理办法及具体的可操作的管理实施细则。建议由政府协调具有资源综合利用职责的相关部门制定我市废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经信部门结合职责,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积极宣传废旧电池分类回收的重要意义,促进汕头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共同推动我市废旧电池回收与处理工作的开展。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环节、处理环节给予补贴。如建立废电池回收体系,规定“生产者负全责”的电池回收政策,要求顾客购买新电池时把废电池交回商店等;学习先进废旧电池回收处理技术,使废旧电池回收能真正变废为宝,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电池分类及回收管理知识
据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常用电池分为一次干电池(普通干电池)、可充电电池、铅酸电池三大类。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发改委、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2003年发布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目前,一次性干电池已基本采用低汞和无汞技术,对于达到低汞和无汞标准的一次性干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对环境影响不大,《政策》不鼓励回收此类电池。对于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利用的一次性或混合废电池,可参照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处置或贮存。
各级环保部门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批量废旧电池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废旧电池丢弃至环境中,禁止将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混入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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