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司长:7成城市空气质量低于新环境标准
经常往返北京和上海之间的人也许会注意到,沿途的空气要比别的地方污浊,要是能见到晴朗的天气,就算是幸运的了。
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卫星数据也证实,北京到上海之间的工业密集区为我国对流层二氧化氮污染最严重的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污染的天数达100天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超过200天。
本月5日,环保部、发改委和财政部发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称,在包括京津冀、长三角在内的我国13个重点区域,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至3.6倍,严重的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更差
“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以大家最为关注的PM2.5为例,全国70%左右、重点区域80%以上的城市达不到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等13个重点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上述重点区域占全国14%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国近48%的人口,产生了71%的经济总量,消费了52%的煤炭,排放了48%的二氧化硫、51%的氮氧化物、42%的烟粉尘和约50%的挥发性有机物,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至3.6倍。
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区域内城市连片发展,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相邻城市间污染传输影响极为突出。
监测结果显示,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受外来源的贡献率达30%至40%,氮氧化物为12%至20%,可吸入颗粒物为16%至26%;区域内城市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
而随着重化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
本报记者获悉,将于今天(12月12日)开幕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下称“国合会”)2012年年会上,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控制问题也是与会中外专家们研讨的重点。
据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郝吉明介绍,在长三角地区,高温季节出现PM2.5与臭氧同步污染的频率可高达30%。多种大气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和集中分布是造成我国区域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
郝吉明等人向国合会年会提交的《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控制体系研究》报告称,“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估算,2008年由于空气污染造成中国47万人过早死亡;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2003年由于空气污染导致的死亡和疾病给中国带来了1600亿元的损失,相当于当年GDP的1.16%。”
现有措施不足以改善空气
《规划》介绍,重点区域空气污染严重与我国大气环境管理模式滞后有密切关系。
“我国现行环境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据赵华林介绍,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需要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建立地方之间的联动机制。各个城市“各自为战”难以解决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
上海市环保局党委副书记姜南说,上海尽管是一个特大城市,但实际上城市范围并不大。无论是城市空气质量,还是饮水质量,都有赖区域间的协同。
“我们在上海有切身的感受,如果刮东南风,这是从海上刮来的,城市空气质量肯定好。但如果是刮西北风,从内陆来的,空气质量就很差。”姜南说,“既要人努力,又要天帮忙”,区域间的联防联控如何做好,还是一个大课题。
同样,北京也遇到了周边空气质量差的压力。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北京现在基本不烧煤,但周边省份增加的燃煤是北京减少的煤的好几倍。北京进行了产业转型,但河北还有近亿吨的钢铁产能。
再比如,北京已普遍使用天然气,但河北小县城里居民楼采暖没有天然气,仍然用煤。“区域联防联控最大的难点在于京津冀。”柴发合说,从研究角度讲,希望每个区域能统一标准。其实统一标准放在长三角、珠三角问题都不大,但在京津冀,三个省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太大,就存在困难。
《区域空气质量综合控制体系研究》报告也指出,“我国目前的控制措施,不足以使我国一次颗粒物和二次颗粒物的前体物排放量在每个五年计划内减少15%以上,进而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
据该报告称,一方面是从国家到地方,从固定源污染控制到移动源污染控制,从政策制定到管理实践,人力投入和科学支撑都非常缺乏,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更无法应对压缩型、复合型特征突出的区域大气污染因素。
另一方面,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机动车化进程仍将继续,燃煤年消费量将持续增长并超过40亿吨,每年的新增轻型汽油车将保持在1500万辆以上,我国的大气污染物削减必须在消化发展带来新增排放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大幅削减存量,压力巨大。
治理总投资需3500亿元
据介绍,《规划》对这些重点城市群给出了2015年前的具体目标,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需下降5%,此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分别下降10%、10%和7%。
《规划》还首次提出,要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分为5年、15年、20年的达标时间表。赵华林举例说,PM2.5浓度值超过5到10微克的,可能规划期间就要达标了,超过10到30微克的,可能用10年左右,超过30以上的,可能用15年到20年。
赵华林说,针对PM2.5污染问题,规划还在防治措施上提出防控一次污染和二次污染并重,新增了烟粉尘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控制要求,并要求各地区逐步开展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能力建设,在所有城市监测点位新增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检测因子和数字环境摄影记录系统。
各地PM2.5下降目标各不相同,是如何制定的?赵华林解释说,对PM2.5浓度的下降要求,普遍为5%,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要求至少是6%,对于这些数据,是结合了环境质量的现状,经济承受能力,目前具备的经济、技术等基本条件后反复测算出来的。
记者了解到,《规划》推出八个重点工程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扬尘综合整治等,总投资需求约3500亿元。项目资金以地方投资为主,中央财政对符合投资方向的项目予以适当支持,同时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赵华林表示,3500亿元的投资需求昭示着环保产业的巨大市场空间,“十二五”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对于众多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机遇。
记者注意到,《规划》还有一些新亮点,如“倍量替代”,即在控制地区,要上项目,假设带来一吨新的污染增量,首先需要对老的既有项目削减2吨的污染物存量后才能上新项目。赵华林介绍,如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再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就不太可能了,这样有助于结构调整和转型生产方式。
据悉,环保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的《规划》评估考核办法和相关细则,2013年起每年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6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评估与考核。年度考核与终期评估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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