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环保中缺失的环境正义
环境破坏和退化是不争的事实,环境恶化的后果在社会中并非平均分布的。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谁享受最多好处或者造成最大破坏,谁就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而现实是,弱势群体非自愿或者在根本就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环境问题带来的危害,且并没有享受到资源分配和使用带来的好处,这就是程序不正义和实质不正义的双重叠加。
2012年已经过去,我们都还活着,说明最近的一个末日预言破产了,掌声庆祝一下。之前和以后无数改头换面的末日传说,都是谈资,当真的人很少。不过,假如真有末日,我们每个人面临相同的境地吗?如果末日到来时,一部分人被毁灭,一部分人幸存,谁又应该是幸存者?
环境破坏和退化是不争的事实,许多人警告说,环境问题恶化到极致,留给人类和地球的,就是一幅末日图景。即便这个图景徐徐展开,我们其中也有人已经买了船票,有的人只能看着大厦将倾。只是我们还以为大家有共同的未来,浑然忘了环境问题从来都不仅仅是人与环境的问题,我和你并不一定面对同样的环境危机。在中国尤其如此。
如同其他领域一样,中国现代的环境保护话语、思路和方法也都来自西方发达国家。欧美的环境保护自有其发生和发展的脉络。 19世纪开始从审美角度保存荒野和赞美自然形成了保存主义,另外一个流派将自然作为对人类有益的资源而加以保护。 20世纪中期,工业污染、能源危机频繁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60年代《寂静的春天》发表后,在世界范围内引发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现代环境保护运动肇始。紧接着,70年代 《增长的极限》、《只有一个地球》、《封闭的循环》等被奉为现代环保思想经典著作陆续问世,到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我们共同的未来》,“可持续发展”迅速成为被各国政府接纳的概念,环境保护在最近一、二十年也成为当今最顶尖和政治正确的国际议题之一。
由这些思想先行者提出的环境保护理念,经过环保实践者的提倡,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用语。我们可以随口说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污染无国界,我们都是受害者”、“我们共同的未来”等来表达已经认识到环境问题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与此相应的,现代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也遵从这些口号和做法,迅速加入到世界主流环保思潮中去。大约40年前我们开始将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管治体系,民间环保力量也有了20年左右的发展时间。环境作为纯粹的客体或者技术实施的目标,被条分缕析地研究和精致地强调。
尽管各方面都做了许多努力,但没有人会否认我们的环境比之前不是更好而是更糟了。按照中央政府的说法,环境恶化的总体趋势未变。造成环境保护不力的原因很多,我们也乐于强调客观因素。不过,很少有人考虑我们拿来就用的环保思想是否不够完整,环境保护的实践是否不够有效。实际上,上面提到的国际主流环保思潮,是假定有一个整体上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认为人类活动造成了环境的种种问题,(尤其从长远来看)会给自然和人类整体带来一个普遍性的后果。但是,这不是现实。
环境问题,对每个个体也不意味着同样的危机。对环境问题造成危害最大的人群(乃至国家)往往处于各方面的强势地位,他们不但从对自然的使用和掠夺中获得最大的益处,而且可以逃避或者不承担环境恶化的后果。承担后果的倒霉蛋,却主要是那些对环境破坏比较小的弱势群体。即便是全球性的针对全人类的环境问题,也总有一部分人可以获得更多资源从而降低甚至免除伤害,而另外一部分人则可能承担更多自然反扑的后果。所以,不平等地对于自然资源的获取,不平等地遭受环境恶化的威胁,是环境问题的政治经济根源,需要加以认识和修正。这也是中国环境保护实践中,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缺失的一环。这一环的学名叫做环境正义。
环境正义也是一个舶来品,其内涵和外延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环境恶化的后果在社会中并非平均分布的。从理论上说,应该是谁享受最多好处或者造成最大破坏,谁就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而现实是,弱势群体非自愿或者在根本就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环境问题带来的危害,且并没有享受到资源分配和使用带来的好处,这就是程序不正义和实质不正义的双重叠加。美国环保署关于环境正义的定义是:所有人无论种族、收入和文化,在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遵守和执行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并有效参与。
公平对待是指,无论何人,不应由于政策或经济困难等原因,被迫承受不合理的负担,包含工业、市政、商业等活动以及联邦、州、地方和部族项目及政策的实施导致的人身健康损害、污染危害和其他环境后果。可见,环境正义多指的是分配正义,要求公平分担环境损害,其内在也强调参与决策过程以及对于文化、身份和地方经验的认同。
环境正义之所以被提出,是因为不正义的存在。它起源于社会运动,以美国沃伦县事件作为象征性起点。沃伦县是位于美国最穷的州之一北卡罗来纳州境内,是该州最穷的县。县里65%的人口是非裔美国人。1982年,当地居民反对建立填埋场,行动最终导致超过400人被捕。这是民权运动在环境领域的延伸,环境正义运动从此开始进入社会的视野。从社会运动发轫后,环境正义进入学术界。许多学者实证研究了环境损害或者潜在威胁与种族、收入、性别、人口结构等的关系,环境不正义不再是单一事件的控诉,而是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必然产物。于是,环境正义也进入了政策决策层面,从制度上和环境管理的实践中加以认定,对不正义的结果加以矫正。
一改主流环境保护思想那种“人-环境”关系整体性的视野,环境正义关注现实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环境问题的成因,做了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分析,从思想和行动两方面都对主流的环保思路带来冲击。从环境正义的角度来看,所谓“污染人人有责”掩盖了真正最需要负责的主体,而“共同的未来”只不过是虚构了一个会面对相同环境危机的共同体。环境正义认为,环境问题不只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不是简单地通过技术手段就可以解决,而应该从社会结构中人与人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入手,寻求协调之道。产生环境问题的社会原因能够改变,人群之间如果公正得以实现,诸多环境问题也就可以解决。
环境正义在中国,基本上停留在一些学者做理论上的引介这一步上,连实证研究都凤毛麟角。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政策和机构设置方面,没有环境正义的内容。投身环境保护的人士也缺乏自觉从环境正义角度来看待环境问题,并协调解决问题的实践。这并不是因为中国不存在环境不正义的现象。恰恰相反,我们平时所体验到的诸多环境问题乃至引发的社会事件,都可以从此角度解释。例如,山西的煤老板挣了大钱,却在外地置业生活,把破坏的自然环境留给当地人;号称垃圾一定要焚烧的人,并不住在焚烧厂的附近,而突然发现垃圾焚烧厂要建在自家门口的居民自然要上街散步。环境正义也能提供独特的解决之道,尤其对于解决环境问题带来的人群之间的纷争,更是有效:煤老板获得采煤的巨大收益,那么也应该对环境破坏负责修复,对无辜受损的当地人做相应的补偿。而垃圾焚烧的问题,甚至都不用从技术角度争吵是否可行,只需要在政府附近运转一个焚烧炉,就足以让许多反对的人闭嘴。
基本照搬国际主流话语和实践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作,奇怪地对环境正义这一思想保持沉默。有的人懵懂,有的人视而不见,有的人却是故作不知。正义是社会基本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一个环境不正义的社会,环境问题恶化是表象,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性缺乏是原因,后果也一定不仅仅是环境危机,而更可能是社会危机。因为,如果环境正义没有实现,我们没有共同的未来,处于环境受害者的人们总有理由问一句: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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