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启动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
1月8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动员大会,号召全市上下扎实做好三年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送西安。
市委书记魏增军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建军部署工作,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智华应邀指导,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隆庆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宗林,市政协主席李怀生,市委常委、汉台区委书记杨记明,市政府副市级咨询员刘君等出席。
魏增军指出,保障环境安全,改善人居环境,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送西安,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危机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要突出重点,加强水、大气污染防治,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强化工业废气、城市烟尘扬尘、机动车尾气整治,着力解决城乡垃圾、污水处理问题,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抓好规划,围绕绿水、蓝天、青山、宁静四大工程制定县区具体规划。坚持“堵”、“疏”结合,引导已建企业达标排放,服务新建企业按环保标准建设。要推进落实,成立工作机构,加强政府引导,抓住项目,夯实责任,形成各级机关带头、所有企业参与的工作合力。
王建军在分析形势后指出,工作中要抓好五个重点。一是启动创建省级生态示范市和环保模范城“双创建”工作,统筹推进污染防治;二是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汉江水质良好;三是全方位防控灰霾,不断提升空气质量;四是持续推进生态建设,加快构筑绿色屏障;五是实施全领域监管,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他强调,要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督查,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张智华对我市加强汉江流域污染防治,确保“一江清水”供北京、送西安所作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巩固深化流域治污成果,确保水质安全。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健全空气环境监测体系。要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把生态补偿资金用好、生态补偿政策用活。
会上,王隆庆宣读了《汉中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和《汉中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决定》,并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目标任务书》。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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