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推动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更新时间:2014-01-25 08:07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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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上午,省人大环资委召集省环保厅、水利厅召开座谈会,就今年环保问题展开讨论。省环保厅表示,2014年底前,将完成14个地级城市细颗粒物监测能力全覆盖,并推动出台《湖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推动长株潭三市开始实施“黄标车”限行,加快淘汰“黄标车”,并“将这项工作上升到法律层面”。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立提出,将在长株潭三市实行火电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具体到新建燃煤锅炉,之前的国标为二氧化硫100毫克/立方米,而特别排放限值则收紧为50毫克/立方米。谢立还表示,2014年将公布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并每月进行排名,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今后我们对市州的考核就是‘以环境质量论英雄’。”
省人大环资委监督处处长刘帅也在会议上透露,今年省人大计划推动出台《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希望能在2015年出台”。记者杨杰妮实习生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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