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治污减霾方案 公安与环保将联合执法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以及杨凌示范区不少于140天,关中各市区全年削减1000万吨燃煤, 建立公安与环保的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治理机动车污染……继发布“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后,5月23日,陕西省政府发布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方案。
方案确定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2.5、PM10、NO2、降尘强度等具体目标,为实现这些目标,2014年陕西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布局,强化燃煤锅炉拆改与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西安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以上
根据方案,2014年,陕西将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力推进以关中地区为重点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调结构、优布局、强监管、严考核、广宣传”五条主线,全面推进“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个环节重点突破,实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具体目标包括: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以及杨凌示范区不少于140天,西安市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较上年增加2天以上(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标准);榆林市不少于328天,汉中市不少于339天,安康市不少于357天,商洛市不少于349天,韩城市不少于293天(环境空气质量GB3095—1996标准)。
PM2.5:西安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以上。
PM10: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以上;延安、榆林市下降2%以上;汉中、安康、商洛市下降1%以上。
NO2:西安市、韩城市NO2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以上;延安、榆林市下降2%以上;其他各市(区)达到国家新标准,低于40微克/立方米。
降尘强度:除延安市小于18.9吨/平方公里•月外,其他各市(区)均小于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
关中各市区全年削减1000万吨燃煤
为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质,2014年内关中地区新增天然气供应量10亿立方米以上,关中各市(区)全年将削减1000万吨燃煤。其中,西安市削减158万吨,宝鸡市209万吨,咸阳市233万吨,铜川市 85.9万吨,渭南市151万吨,韩城市163万吨,杨凌示范区0.1万吨。
此外,方案还要求相关部门对实行煤炭消费量目标责任管理,加大目标考核和监督力,严格落实煤质控制要求,加强燃煤企业煤质的检验、抽查力度,关中地区严控燃烧劣质煤。
其中,关中各市(区)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的75%。西安市要严控原煤散烧和小型燃煤锅炉用煤,加强对烧烤摊点、夜市的监管,完成3万户城市居民用蜂窝煤炉的清洁能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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