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发布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近日发布了《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2013年,内蒙古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切实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15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二级良好
◎11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均无酸雨
《公报》显示,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空气质量监测城市16个,其中,呼和浩特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全年监测365天,达标205天,重污染及以上天数10天。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分别占污染天数的86.9%和54.4%。年度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不达标。6项监测指标中,除二氧化氮和臭氧达标外,其他4项指标均不达标。
其他城市仍执行空气质量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15个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4.4天,各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79.2%~100%之间,平均94.5%,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污染天数的97.0%。15个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评价为二级良好。
二氧化硫15个监测城市年平均浓度0.025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上年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0.019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较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0.066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较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
2008年~2013年,全区12个地级城市空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无明显趋势变化。
全区11个盟市政府所在城市开展了降水监测,均无酸雨。
◎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
◎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控、自治区控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实际监测黄河、辽河、松花江、海河流域和内流河干支流40条、湖泊5个、3座水库。
《公报》显示,河流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和总磷。在72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3个,占59.7%;Ⅳ~Ⅴ类水质断面22个,占30.6%;劣Ⅴ类断面7个,占9.7%。与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4个百分点,水质无明显变化。
各水系水质,黄河水系干流水质良好,支流以重度污染为主。支流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
西辽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西辽河干流水质变差,支流老哈河、西拉木伦河、阴河、新开河水质好转。
松花江水系包括额尔古纳河水系和嫩江水系。额尔古纳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与上年相比,额尔古纳河干流水质变差。嫩江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优,与上年相比,支流阿伦河水质好转,绰尔河、蛟流河水质下降。
海河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其中滦河干流水质良好,饮马河、黑河水质为中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黑河水质好转,滦河干流和支流饮马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内流河水质总体评价为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锡林河、额济纳河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湖泊水质情况,5个湖泊均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此外,达里诺尔湖砷超标0.7倍。与上年相比,红山水库水质变差。察尔森水库水体未呈现富营养状态,贝尔湖、达赉湖、乌梁素海、莫力庙水库、红山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达里诺尔湖、岱海为中度富营养状态。
◎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达96.8%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基本稳定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监测地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56个,取水总量54949万吨,其中地表水水源地取水量占52.1%,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占47.9%。取水水质达标率为91.9%,较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在13个监测城市中,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和乌兰浩特8个城市的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部达标,巴彦浩特达标率为38.2%。通辽、呼伦贝尔和锡林浩特市、满洲里市不达标,超标指标为铁、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和氯化物。
2009~2013年,全区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无明显趋势变化,水质基本稳定。
《公报》显示,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6.0分贝,声环境质量为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8分贝,声环境质量为较好。2006~2013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呈下降趋势,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3年,自治区12个盟市开展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区域为主要蔬菜种植地基地。土壤监测点位185个,其中,179个点位无超标情况,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标率达96.8%。6个点位有镉、汞、铜、锌、镍单项目或多项目超标情况,均为轻微污染,占3.2%。
201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一般。12个盟市中,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质量等级为优,兴安盟为良,锡林郭勒盟和赤峰、通辽、包头、呼和浩特、乌兰察布市为一般,鄂尔多斯、巴彦淖尔和乌海市为较差,阿拉善盟为差。与上年相比,各盟市生态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
◎完成331个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全面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公报》显示,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较上年下降2.34%、3.01%、1.90%、2.92%。
2013年,自治区共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31个,拆除燃煤锅炉385台,改造122台,节约原煤99.3万吨。
截至2013年底,列入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183个项目,已完成20个、调试15个、在建81个、开展前期工作43个,项目开工率为63.4%。划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77个。组织编制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2~2020年)》。
持续开展涉重企业专项整治,严格涉重项目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管理,截至2013年底,自治区计划启动的14个规划项目,开工率85.7%;年内计划完成验收的8个项目全部完成。
2013年,自治区对185个自然保护区全面开展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全面开展了生态环境10年变化遥感调查与评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排污权交易工作试点以来,自治区共组织305家企业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交易,总成交金额7144万元。
组织开展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对883家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责令停产整治326家,实施限期整改448家,下达行政处罚279家。
认真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环境违法行为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梳理各类环境问题603件,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启动了黄河流域6盟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响应联动机制,分别与甘肃、宁夏、山西3省区签订了《跨界突发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合作机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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