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回应兰州水污染事件居民诉讼被拒
更新时间:2014-07-0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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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对兰州水污染事件作出回应。
2014年4月,兰州发生水污染事件,随后,当地5位居民向兰州中院提起了诉讼,但是被兰州中院以诉讼主体不符合要求被拒绝受理。对此,郑学林表示,对这个案件,最高法一直非常关注,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这之前也在关注这个案子。但是具体的案件,应由原告起诉的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应该受理,是否符合受理的条件。该受理的,就应受理,不该进入司法程序的,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能就不会受理。具体的案件,由当地的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掌握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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