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设环境资源庭环保诉讼“无门”变“有门”
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还有半年,最高法相应的“配套”措施就已开始进行。7月3日,最高法对外宣布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鲜为人知的是,自中国学者呼吁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庭到变为现实,已历时近30年。
最高法统计显示,2011年至2013年,涉及到的环保诉讼年均不足3万起,比起全国法院年立案1100多万件,比例相当低。环保案件起诉难、审理难、举证难、判决难、执行难,决定了如今“乏案可审、无米下锅”的局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意味着能“为地方法院提供制度指导”,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过程将更为顺畅。而法院要实现对环境正义的“最后防卫”,仍面临数道考验。
综合新华社、《南方周末》
作为环境资源庭的制度设计者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对此通俗地解释,“设立环保法庭主要不是为了审案子,而是指导。”
据介绍,环境资源庭主要职责包括:审判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涉及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对不服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的涉及环境资源民事案件进行审查,依法提审或裁定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下级法院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审判工作进行指导;研究起草有关司法解释等。审判庭第一任庭长是郑学林;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其中王旭光曾任薄熙来案件一审审判长。
第一件事是明确“诉讼主体”范围
最高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庭的第一个“革命对象”便是公益诉讼的立案难问题。
自2007年贵阳清镇市人民法院成立我国第一家生态保护法庭以来,迄今已有16个省(区、市)设立了134个环境保护法庭、合议庭或者巡回法庭,但“乏案可审”的现象普遍存在。
与之相对应的是,“立案难”也普遍存在。今年4月,兰州发生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当地居民曾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被法院以诉讼主体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受理。
对此,环境资源审判庭首任庭长郑学林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审判庭成立之后要做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准备制定环境公益诉讼方面的司法解释,首先要明确(诉讼)主体的范围,“我们目前重点研究解决的,就是畅通环境公益诉权渠道。该立案的一定要立案,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就不能拒之门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出台文件,指导各级法院的环保审判。
郑学林透露,最高法将在贵州、江苏等省开展环保公益诉讼试点。随着最高法院大力推进环保案件审判,案件“立不了”、法院“无米下锅”的情况一定会改观。
原告支出合理费用都由败诉被告承担
对于“取证难”,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指导文件规定,对审理案件需要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的,法院可以依职权调取。
王灿发说,环保案件取证难,公民个人、民间组织的力量有限。而由法院出面调取证据,力度加大,便于解决“取证难”。这对排污者也是一个压力。
郑学林还介绍,最高法还探索在环境公益诉讼中加大对原告的司法救助。同时,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被告对原告支出的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统统都要由被告来承担,这样可以加大对被告的惩罚力度,增加其污染环境的成本。
破解跨流域污染等“审判难题”,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探索设立以流域等生态系统或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实行对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有效审理跨行政区划污染等案件。”
此外,还将推动建立公检法和环保部门的联动机制。“只有环保部门执法单位和环保警察、环保检察、环保法庭一起发挥合力,才能使违法企业心存畏惧。”环保部下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事务中心诉讼部部长马勇说。
最高法教你如何进行环境污染维权
7月3日,最高法还公布了9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其中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自2003年起经常将生产废水偷偷排入南明河或超标排放锅炉废气。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定扒纸厂立即停排污水,消除危险并支付原告支出的合理费用。
固定证据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并采取了拍照、取样等证据保全措施,固定了证据,并裁定责令定扒纸厂立即停止排污。
取样鉴定
经法院委托贵阳市环境中心监测站对定扒纸厂排放的废水取样检测,废水中氨氮含量等指标均严重超过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其排污口下游的南明河水属劣五类水质。
垫付费用
经原告申请,法院协调由贵阳市两湖一库基金会从环境公益诉讼援助基金中先行垫付上述检测费用。
专家参与
清镇法院确定由一名审判员和两名环保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对被告的排污行为进行论证,依法采信了专家意见。该院还针对其他几家纸厂排污行为提出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些纸厂进行查处的司法建议,将南明河的污染问题一并解决。
法院审理
清镇法院一审认为,定扒纸厂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其能够排放的污染物仅为二氧化硫、烟尘等,不包含废水。但定扒纸厂却采取夜间偷排的方式,利用溶洞向南明河排放严重超标工业废水,从直观上、实质上都对南明河产生了污染,严重危害了环境公共利益,故其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法院判令定扒纸厂立即停止排放污水,消除对南明河产生的危害,并承担原告合理支出的律师费用及贵阳市两湖一库基金会垫付的检测费用。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