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环保局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更新时间:2014-07-08 21:14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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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全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拉开帷幕,6月26日彭山县环保局会同县经信局、电力公司及观音镇政府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彭山县金炜氧化锌厂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以确保其停止违法生产,停止违法排污行为。
该厂新建铅锌洗选项目环保配套设施未按环评要求建成,擅自投入生产,并对县环保局下达的停止生产决定拒不执行。为防止其违规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对其采取了上述行政强制手段。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群众利益高于一切,“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不再是一吹而过的风,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决不手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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