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再整治四条跨界污染河流 整治目标公布
“四河”整治目标
广佛跨界河流佛山水道2015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珠江广州河段2020年底前达到Ⅳ类水质、丰水期达到Ⅲ类水质;
深莞茅洲河2017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
汕揭练江综合污染指数逐年下降,2020年底前基本达到Ⅴ类水质;
湛茂小东江2015年底前氨氮指标达到Ⅴ类,其余指标达到Ⅳ类,2020年底前全面达到Ⅳ类水质。
淡水河、石马河两条跨界河的整治,在省人大长达五年的监督和推动下,取得了明显改观。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政府《关于运用淡水河石马河整治经验集中推动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等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广东将对四条跨界污染河流发起新的整治攻坚!
会议认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以下简称“四河”)是珠江口西岸地区、珠江口东岸地区、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目前污染最重的跨市域污染河流,运用淡水河石马河(以下简称“两河”)污染整治经验,由省重点推动“四河”污染整治(整治目标见图表),并以此带动全省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十分必要和紧迫。
会议要求,省政府要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要设立欠发达地区跨市域重污染河流整治专项资金,推进“四河”污染整治,确保如期实现整治目标。“四河”流域各市要保证整治资金投入,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四河”污染整治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整治工作责任制,明确省和“四河”流域各市的整治责任划分,全面实施“河长制”和责任考核问责制。省和“四河”流域各市要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监管执法,有序推进河道整治和生态修复。
会议强调,推进“四河”污染整治,是全省污染河流新一轮整治的一项重大行动,对推动全省水环境持续改善、建设生态文明广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重点督办“四河”污染整治工作,是省人大常委会今后一段时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四河”流域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把此项工作作为同时期监督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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