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噪声扰民?可拨打110投诉
“好消息,好消息!饭店更名啦……”“节日大抢购,买1000送200,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促销、促销……”,眼下正值“金九银十”的商业旺季,街头众多商家纷纷抓住机会全力宣传:有的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有的使用手持喇叭讲个不停,还有的悬挂音箱反复播放……这些对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9月9日、10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走访了一些街路,对商家高音喇叭扰民现象进行了实录。
饭店更名喇叭助阵
“家门口有家饭店改了牌匾,新店主为了招徕生意,整天用广播喇叭播放开业庆典,周围居民不堪其扰。”一位市民投诉称,沈河区朝阳街53-2号对面,这家饭店原来以经营香辣菜系为主,最近改成粤菜系,每天循环播放喇叭,招揽顾客,十分扰民。
但市民投诉却走了弯路。依照惯例,市民若是遭遇这样的噪音扰民事件,一般都会找环保部门投诉,但是,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对商家高音喇叭揽客扰民的事情,环保部门现在是没权直接管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市民可以找警方投诉。
针对上述问题,附近派出所民警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这家饭店确实因刚开业存在用喇叭招徕顾客情况,责令其立即关闭喇叭。该店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立即停止使用喇叭。
音箱音响五花八门
记者走访发现,商业街、商业圈附近,门市广播噪声普遍存在。
在沈阳市胜利大街客运站对过,一家门市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瓶装水及饮料。烈日炎炎下,店员手持喇叭对着马路喊:“卖水,卖水,矿泉水,冰镇可乐……”
太原街北口,一家美食店橱窗堆放着新鲜美食,店家干脆将一只小音箱摆放在窗口,对着马路反复播放:“美食一绝,吃过不后悔……”
顺着中山路向中山广场走,路两旁的药店、商店则把小音箱悬挂在门口,相互比着音量播放,令途经附近的路人纷纷掩耳而行。
绕过中山广场,一家医院附近,有小饭店搞开业庆典,店主花钱请来乐队奏乐,还有女歌手街头献歌。“饭店有没有考虑到医院内患者的感受呀?”一名患者家属很气愤。
狂轰滥炸市民反感
采访中,众多市民对商家庆典、促销造成噪声扰民表示气愤,但也无可奈何。家住一家熟食店楼上的秦女士也深受该店噪音之苦,这家熟食店的喇叭每天早上9时许就开始“叫唤”,一直持续到傍晚,吆喝声响个不停,连中午休息时间都没有停止。已怀孕5个多月的她因此变得心情烦躁不安,神经衰弱,她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治熟食店促销产生的噪音。
“‘十一’长假即将来临,总部要求我们必须扩大销售量,因此抓住时机进行促销,而用高音喇叭吆喝,难免有噪声,我们也没办法。”一家药店的营业员对记者说。
那么,如此狂轰滥炸有用吗?记者在一家循环播放的商家门口驻足观察,发现基本没有市民在该商场周围久留停歇,一些逛街的市民更是匆匆而过。
轻视隐忍助纣为虐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以为噪声污染对人的伤害程度是隐性的,无法量刑。正是这种“轻量级”伤害,造成了人们对噪声污染的纵容。根据《沈阳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商业宣传、礼仪庆典等商业活动中,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违者将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被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本报提醒市民,若是遇到有商家滥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音响器材,高分贝播放音乐或广告来招揽生意的话,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民宅为主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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