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开在住宅区内被诉扰民 油烟污染整治成难点
“如果说雾霾是天灾,那么油烟就是人祸了。”近日,多位市民向党报热线反映,其生活受到了油烟污染的干扰。近年来,随着餐馆数量不断增加,餐馆油烟扰民的投诉也越来越多。
记者走访:净化设备落实难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由于餐饮单位没有安装相关处理设备而引起的油烟扰民问题越发普遍,相关部门接受对于餐饮业乱排油烟的投诉比例逐年增加。
近日,记者在多个居民小区走访了多家餐饮单位,虽然无法进入餐饮企业后厨查看是否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但从排放出的油烟来看,并不像经过净化处理过的。能为记者展示厨房油烟净化处理设备的饭店寥寥无几,大多不愿回应记者的问题,其中还有不少餐馆表示“不知净化设备是什么东西”。
“门头房开在这里我们也没办法,不能因为油烟污染我们就不营业了。”一家餐馆的老板郑先生说,他的餐厅已经安装了油烟净化处理设备,但仍有不少居民反映有油烟污染。“很多饭店即使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备,也就是在检查时运行。”
有法可依:无奈屡禁不止
餐饮油烟排放到底有没有标准呢?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重点对4类场所禁止新建从事产生油烟、恶臭或者其他异味的餐饮服务项目:(一)不含商业裙楼的住宅楼;(二)未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四)与居民住宅楼等环境敏感目标水平间距小于9米的场所。
此外,条例规定,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找饭店除了争吵之外得不到解决任何问题。找相关部门,漫长的等待结果,等来的也只是‘整改’。最后还是那样,也没见到什么整改效果。”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随后拨打了市环保热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无具体的标准鉴定油烟污染,如果市民认为遭受油烟污染,可拨打相关投诉热线。“餐饮单位开业前需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的油烟合格审批,但如果市民遇到油烟污染问题,执法权在城管部门,因此还需向城管部门反映。”
“在油烟治理工作中,以协调、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一位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餐饮单位即使整治后安装了油烟处理装置,但出于成本因素,很多情况下并不使用,很多无证经营的餐饮部门也是治理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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