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曝光污染 依伯获奖励
昨天,福州市建委内河处召开通报会,宣布对此事的处理决定。同时,当事人和所属的厦门太古可口可乐公司代表,均在会上公开致歉。
部门查证 7盒饮料倒入内河
福州市建委内河处有关人员表示,海都报报道该事后,该处联合市环保局、鼓楼区建设局赴现场调查,并根据照片,现场对两名当事人作了笔录。
经查,10月9日14点49分,厦门太古可口可乐公司驻福州永辉超市杨桥店理货员陈某,按公司要求,将原放置于永辉超市的108盒过期美汁源尊选橙汁饮料回购后,未按规定处理,而是直接将橙汁倒入陆庄河。其间,永辉超市见习员工黄某协助陈某将过期橙汁运到河边,并帮助拆开封口。
陈某称,将过期饮料倒入河中,并非出自公司或超市的授意,而仅仅是贪图省事,是临时起意的个人行为,经市民制止后即离开。根据现场和照片核对,108盒过期饮料中,有7盒倒入了内河。
未造成严重污染免于立案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在内河排放污水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是临时起意的个人行为,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污染。最后,内河处做出处理决定,批评教育当事人陈某,免于立案处罚,但要求陈某通过媒体公开致歉。
同时,内河处要求,厦门太古可口可乐公司、永辉超市做出针对性整改。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还将奖励拍照曝光此事的沈依伯。
在通报会上,陈某表示了歉意,“现在郑重向广大市民表示道歉,感谢市民朋友对我的提醒和监督,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厦门太古可口可乐公司的代表则表示,对于该事件公司已加强培训,对该员工个人不当行为,公司表示歉意。
厦门太古可口可乐有关负责人林蔚表示,陈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规定,“按规定,陈某应该将过期的饮料完整地带回公司处理。”林经理说,他们将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拍下现场照片执法“有据可依”
据了解,为保护内河环境,今年初起福州市内河管理处及各区建设局都设置了举报电话(市建委内河管理处0591-83218893、83354289,鼓楼区0591-87511951、台江区0591-83371524、晋安区0591-83509792、仓山区0591-83505907)。
内河处工作人员表示,2013年9月批准的《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往内河倾倒污水,这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虽然此前接到不少有关内河污染的投诉,但是很少有市民能够提供违法现场的照片等证据,这给执法处罚带来了很大的难度。而此次事件中,沈依伯所提供的现场照片,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使得执法“有据可依”。
内河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希望市民参与维护内河生态环境的行动中,发现污染内河的行为时,能够及时拍照取证,内河处将会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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