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对焦化企业展开连续环保监测
更新时间:2014-10-17 23:04
来源:百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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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记者从太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获悉,日前该站已经对全市11个焦化企业进行连续监测一周,以应对即将实施的新标准排放要求。
据该站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现有企业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第二阶段排放标准。新标准较原有标准更加严格。如焦炉烟囱二氧化硫浓度,新标准的排放限值为每立方米50mg,而原有标准为每立方米100mg,浓度限值只有原有标准的二分之一。据悉,按照传统生产方式,焦化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熄焦池熄焦,而熄焦池废水只是经简单的沉淀后循环使用,废水中所含酚、氰等污染物随废水蒸发由水体转入大气,容易造成大气污染。
为了让焦化企业达到新标准的要求,该站每天一次对焦化企业废气、废水进行监测,监测对象包括焦炉烟囱排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焦化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及熄焦池废水中的氨氮、COD、挥发酚、氰化物等。通过对全市11个焦化企业的废气、废水采样监测,并组织专人对数据进行整理、上报,监测站的连续监测数据,将为全市对焦化企业污染治理的达标升级提供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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