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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友举报养鸡场违规排放污水污染环境获官方回应

更新时间:2014-10-22 18:52 来源:人民网 作者: 阅读:1382 网友评论0

昨日,一位来自河南省南阳市的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南阳市社旗县苗店镇刘和庄村民居生活区内的一条清澈小溪因为上游的一家养鸡场违规排放污水而遭到污染。针对网友的留言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作出公开回应,称南阳市环保局责成社旗县环保局对该投诉进行处理,经社旗县环保局调查发现废水排放企业为河南盛源旭光农牧有限公司,且该企业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现场检查该企业养殖废水经厂区西隔墙水沟向南穿越西边柏油路直接排入河里,污染环境,该企业由于治污设施未安装完毕导致未投入使用。2014年9月3日社旗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排污申报通知单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该公司一直未申报。9月16日社旗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网民留言】

国庆节回乡,看到昔日的小溪流淌着黑色的污水,散发出浓烈的恶臭,蚊蝇丛生。小溪的一边约50米远就是民居生活区。污染的河流给村民的生活和身心造成了很大危害。污染原因:上游约一公里的枣庄村附近建有一个养鸡场,每天把冲洗鸡舍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反映情况:村民曾反映到村委,未见有人管,10月6日反映给社旗县环保局,记录后未见处理情况反馈。在国家大力治理环保的大气候下,请领导过问一下该村的污染,还村民一个干净的生活环境。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苗店镇刘和庄村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省环保事业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省环境保护厅高度重视,已责成南阳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的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南阳市环保局责成社旗县环保局对该投诉进行处理,经社旗县环保局调查发现废水排放企业为河南盛源旭光农牧有限公司,且该企业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现场检查该企业养殖废水经厂区西隔墙水沟向南穿越西边柏油路直接排入河里,污染环境,该企业由于治污设施未安装完毕导致未投入使用。2014年9月3日社旗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排污申报通知单和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简表,该公司一直未申报。9月16日社旗县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社旗县环保局本次对该公司下达了以下处理意见: 一、要求该企业尽快办理环评手续,并按照环评手续要求进行安装配套治污设施,经验收合格后达标排放。 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禁违法排污。 欢迎您继续关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委书记 你好:我是河南省固始县观堂乡街道社区农民熊志英。听说别人都交医疗保险费了,我在2014年10月9日家到村民组会计郑文堂家交医疗保险费6人,每人90元,合计:540元整。10月12日上午社区会计田维华叫村名组会计又把医疗保险费送到我家来了,我交给村民组会计交不掉,交给社区会计交不掉,我的医疗保险费交不掉!!他们以种种方法刁难百姓,想得到个人利益,望能帮助帮助我们老农民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固始县观堂乡政府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由于熊志英在缴纳医保费问题上与社区、村民组存在分歧,当时未能缴纳。 目前,熊志英家医保费已正常上缴,问题得到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信任与支持。

【网民留言】

固始县住房公积金无法查询?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到哪去了?请问固始县固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人,你们的网站为什么无法登录?你们难道没有人专门维护吗?我们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固始县住房公积金中心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近日,固始县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在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查询、检索和统计等功能,由于数据库庞大,升级速度缓慢。加之,电业局从本月13日起对城区供电线路进行改造,造成公积金中心停电,影响了机器运行。待数据库升级完成后即可正常登陆查询。 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和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固始县蒋集镇的一名普通农民,因要赡养老人,还要供子女上学,才远离家乡外出打工,我没有什么文化,也是靠着年轻力壮的身体才勉强糊口,谁料天灾人祸无法避免,2013年我得了白血病,对我的家庭打击巨大,亲戚们都避而远之,唯有我的妻子在身边悉心照料,孩子们都还小,无法承担经济负担。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由固始县民政局、蒋集镇政府调查处理。结果如下: 经查,2013年10月,王德生被诊断为急性白血病,治病花费11万多元,因其当年没有参加新农合,医疗费未能报销。2014年住院及治疗共花费11.9万多元,通过新农合和低保共报销4.9万多元。其子女均在上学,家庭无收入来源。蒋集镇已于2014年为其解决了低保,并将其纳入镇特困救助对象。县民政局经研究决定在2014年第四季度给予其1000元救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们是安阳市殷都区都市领地1号楼居民,小区锦祥物业擅自将本小区的物业服务转包给个人承包,而这个承包人是个出租车司机,也住在本小区9号楼10层东户姓李,此人没有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根本就不具备管理资格,此人又将家里的亲戚从没有从事过物业工作的人安排在物业岗位上,而根据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小区的物业管理非常混乱,门前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恶臭熏人,并且没有门卫经常发生盗窃丢失案件请领导调查!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一、关于来信人反映小区锦祥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服务转包给个人,而且承包人是个出租司机,并不具备管理资格一事:都市领地小区现有锦祥物业公司王晓雪管理,本人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而且本人是锦祥物业公司法人,不存在转包行为;至于姓李的员工是物业公司聘用的电梯管理员,该员工持有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电梯员上岗证,不存在无证上岗。该员工主要负责电梯维护、保养,闲时在办公室帮忙。 二、关于来信人反映小区1号楼杂草丛生,垃圾遍地,并且小区没有门岗经常发生盗窃案件一事:锦祥物业公司按照与梅东路办事处、钢二路社区居委会、业主代表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及会议纪要,物业公司负责“都市领地”小区南院4-7号楼物业综合服务,对北院1-3号楼物业公司只针对小区高层1号楼电梯维保,高层用水代管,不负责小区门岗、卫生等服务。

【网民留言】

安阳市北关区美丽华旁边楼盘,鑫海花园,此楼盘开发建设都快10年了,房子到现在都交不了房。开发商没有任何音讯,找开发商退房款他们就说没有钱,你就是去法院起诉也没用,要房就等着什么时间不知道?就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父母一辈子积蓄拿出来买房,本来准备结婚住的房子,现在孩子都上小学了,这个楼盘还是没音讯, 我们一家都在外打工租房住,还要还购房向亲戚借下的债款,开发商退房没钱退,要房遥遥无期。我们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一、该项目调查情况 该项目属2004年市砂轮厂退城进郊后通过公开拍卖取得土地开发权,开发时原砂轮厂住宅楼不在开发地块内,2006年市政府考虑到其影响市容及东风路建设,要求开发企业将砂轮厂住宅楼一并拆除,并同意调整6号楼容积率弥补企业拆迁安置成本。后因规划手续和拆迁缓慢等原因,致使手续办理迟滞,无法预售,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导致项目2010年底主体完工后全面停工,多年来在城市主干道重要节点形成烂尾楼,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并造成原居民长期不能回迁等信访问题。今年6月5日,市政府在北关区政府东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对鑫海花园等项目遗留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关于集中研究解决北关区城建项目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安政阅【2014】41号)。根据会议纪要第十五条要求,鑫海花园开发企业一方面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已办理规划手续,下一步还需对项目进行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手续;另一方面鑫海花园开发企业正在想法设法筹措资金,做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鉴于开发企业项目手续办理、资金筹措进展较慢的情况,区政府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三项措施,力争项目早日复工。 1、区政府明确一名县级领导分包此项目,统筹协调项目进展。 2、由豆腐营办事处负责督促开发企业,加快资金筹措进度,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3、由区规划、土地、住建部门负责,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帮助开发企业加快规划、土地手续办理进度,尽快完善项目各项手续,为早日复工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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