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2015环保再攻坚 空气质量较2010年改善20%以上
更新时间:2015-03-17 16:55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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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莱芜市环保局获悉,今年,莱芜市将空气质量稳步改善作为年度首要环境目标,年内实现空气质量较2010年改善20%以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 PM10PM2.5分别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以下,蓝天白云天数增加10天,综合排名在全省位次前移;出境断面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省规定目标要求。
2015年,莱芜市将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和禁燃区内应该淘汰的所有高污染 燃料燃烧设施;在技术上,将推广实施超低技术排放,并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除此之外,还保障供应使用低硫优质煤,加快清洁能源应用力度。
据了解,2015年将出台《莱芜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重点检查电力、焦化、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采石、石灰等传统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煤场、渣场防尘措施落实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情况。
在大气污染监管方面,将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分级负责、责任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增强大气污染群防治群防群治能力。还将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施公布环境信息,方便群众查询。重点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大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公开曝光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完善微博工作体系,深入开展“随手拍”和“环保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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