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法倒装盐酸 强酸泄漏污染环境
企业非法中转、贮存、倒装盐酸,造成盐酸泄漏严重污染环境。日前,青岛首个向公安机关移交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了最新进展,犯罪嫌疑人刘向东已被李沧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5月中旬,李沧环保分局接到投诉举报,有人反映李沧区十梅庵砖厂南侧大院内,有企业用四个玻璃钢罐贮存盐酸,经常撒漏造成地面腐蚀且气味刺鼻。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盐酸中转场现场共有盐酸储存罐6个,储酸罐下渗坑内有盐酸积液,经执法人员用PH试纸测试,盐酸积液PH值<2,重为4.01吨,呈强酸性,属危险废物,而储存罐区及厂外地面撒漏有大面积酸液,污染严重。此案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调查取证时,盐酸中转场大门上锁,负责人不接电话。执法人员联系了中转场所在地街道办、派出所、社区有关人员及房东一起开门取证,并联系了具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专业人员收集酸液。泄漏的废盐酸重量达到量刑标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将该案件相关证据向李沧公安分局进行了移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该案件是青岛市区首个向公安机关移交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经调查,自2013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刘向东在青岛市悦龙达贸易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李安常的安排下负责管理青岛市李沧区十梅庵砖厂南侧大院工作点。在刘向东管理期间,该大院内储酸罐持续泄漏,刘向东在明知有盐酸泄漏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7月31日,刘向东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李沧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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