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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年底前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收费标准明年上涨

更新时间:2015-09-14 06:27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阅读:3628 网友评论0

近日,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多项价格改革措施,其中水价改革、电力价格改革以及天然气价格改革都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  

水价:城市污水处理费将提高  

在《意见》中看到,我省物价部门将加快推进水价改革。简化用水分类,在2016年底前实现工商业用水最终到户价相同。  

其中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是污水处理费的全面征收。省物价部门表示,尚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应于2015年底前开征,开征后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目前来看,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还是比较低的,所以下一步将调整。”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表示,在2016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2016年底前,工商业用水到户价相同。  

◎2015年底前,污水处理费全面征收。目前尚未征收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开征后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  

◎2016年底前,调整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设市城市,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  

电价:环保型发电企业受益  

由于此次《意见》发布的主要目的是服务经济发展,因此很多价格新政主要是针对企业用户的。  

在电价改革这块,我省将鼓励发电企业建设先进高效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标准,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简单来说,就是发电企业如果环保达到标准的话,卖电的价格将提高。”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负责人说。  

另外,我省还将落实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水电上网电价政策。继续在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行阶梯式电价,从严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环保电价政策。  

在居民用电方面,我省将抓紧编制居民户“一户一表”改造计划,全省3年内投入“一户一表”改造资金30亿元左右,对合表用户进行免费改造。  

◎排污达标电企,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  

◎落实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水电上网电价政策等。  

◎年内投入30亿元对合表用户免费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气价:下调工商业用气价格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这次发布的《意见》也主要是针对企业用户。  

具体来看,我省将支持供用气企业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参与竞价,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鼓励和推动供气企业向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气大户直接供气,供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另外,我省将加强对城市管网配气价格成本监审,合理确定城市燃气企业的经营利润,努力降低工商业用气价格水平。按照公平负担、合理补偿的原则,城市供气企业对用气量较大的用户可实行供气价格优惠,优惠幅度由城市供气企业与用户共同确定。  

◎支持供用气企业通过上海油气交易中心参与竞价,以降低采购成本。  

◎鼓励供气企业向用气大户直接供气,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加强对城市管网配气价格成本监审。  

◎努力降低工商业用气价格水平。用气大户可享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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