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空气质量预报这盘棋
为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好服务公众,近年来,各省(市)纷纷开设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并将预报信息公开发布。
湖南省自2013年开始设立长株潭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试点,从自动监测人员兼职预报,到现有专职预报人员4名,并与湖南省气象台成立联合预报小组,每日预报会商,共同发布预报信息。2015年6月5日,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湖南省气象台公开发布湖南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报内容在每日湖南卫视与天气预报同步播出,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当前不少省份预报业务刚刚起步,有些还处于筹划阶段。省级范围的预报业务如何统筹开展,需要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首先,规划路线。
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开展前,首先要对技术路线和总体方案进行整体规划,明确目标、阶段任务以及实施主体,保证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要以各个城市站为预报主体,省级站应以整体规划、协调和调度以及区域指导为主。其工作内容主要为:建设体系与提供服务,包括预报平台建设、预报流程和会商模式规范、技术指导、预报培训与交流、评估和考核、产品下发以及与总站对接等。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时间建设进度安排表,然后稳步推进,与其他先进省份和直辖市交流沟通。
市级站作为预报主体,则应以配合、落实和提高为主。一方面,要修炼内功,提高预报能力。不仅需要强化预报手段,以集合模式预报为支撑,细化本地源清单,不断优化预报模型。同时更需要多培养预报人才,以走出去、引进来为宗旨,在与其他城市交流同时还可与当地气象台开展技术研讨会,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省级站工作,为政府节能减排措施与重污染应急预案提供科学支撑。以省级站规划为指导,将本城市预报工作做细、做强、做出特色。
湖南省预报体系建设思路为“配强省级,部分扶持长株潭区域,逐步扶持其他市州”。在建设期间,一方面,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切合实际地开展建设;另一方面,不断做好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建设重点和方向,分层次、分步骤开展建设,稳步推进。下一步形成全省范围的短中期区域形势预报能力,下发指导产品,开展人员培训,制定各市(州)预报流程、规范和考核体系,指导各市(州)开展属地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
其次,严格考核。
考核不是业务工作开展的目的,但需要以考核为抓手,推进预报工作深入开展。目前,不少省份已经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并将预报结果公开发布。然而,各省(市)预报内容不同,预报范围有差异。现阶段,全国尚无统一的标准与评价考核体系,这需要省级站对本省份城市预报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规范化,统一预报模式,探索建设适合本省情况的考核体系。
建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开展起始阶段以跨等级预报为主,考核预报等级准确率;业务相对成熟的省份可以深化为单等级预报,考核命中率;最后可推进为预报AQI范围﹑等级与首要污染物,分类别考核。预报时段建议先从日预报再逐步精细为分时段预报,考核要求也可随预报能力的提升动态调整。湖南省站已经具备了大气数值预报和统计、潜势预报相结合的集合预报能力,预报范围正从长株潭地区逐步扩展到全省。目前,湖南省站已向省质监局申报湖南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规范地方标准,包括流程与考核规范正在编制当中,届时14个市(州)预报业务将会统一规范,予以考核。
第三,部门协作。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是公益性事业,环保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这符合双方的职能定位和共同利益。在业务上来说,预报业务是一场接力赛,气象跑好第一棒,说清天气形势变化趋势;环保跑好后一棒,结合大气污染源清单,研判未来污染程度。只有做好两部门的协作,才能真正做好做精预报。
自2013年湖南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订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合作协议以来,本着坦诚合作、资源共享的总原则,双方合作良好。目前,在省级层面,已逐步形成了一支由省站4名空气质量预报员和省气象台4名气象预报员组成的优势互补、创新预报业务团队。每日联合会商,共同推出长株潭地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产品。在出现重污染过程时,除双方会商外,还增设成因分析﹑未来趋势研判和重污染材料共同编制与信息发布等流程。省站与省气象台还会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包括业务员交叉培训﹑业务数据共享、召开省(市)环保气象技术研讨会等,随着业务的深入发展,环保和气象两部门合作也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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