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全面推行河长制
更新时间:2017-03-31 09: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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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厦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要完成全市九条溪流、重要湖库水系生态保护蓝线划定工作。
《方案》提出,要落实好增强空间管制能力、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河道养护实现全覆盖等6项主要任务,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等6项工作机制。
同时,明确市级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区、镇(街)设立河长,所有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段长和专管员,市、区、镇(街)设立“河长制”办公室。2017年,限养区内保留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全部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任务。202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以上,流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建成安全生态水系281公里。
《方案》要求,3月底前市、区、镇(街)河长到位,组建“河长制”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4月底前河道专管员聘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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