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已经名存实亡 垃圾分类会步其后尘吗?
近日肯尼亚政府宣布“禁塑令”自2017年8月28日起强制实施,在肯尼亚境内禁止使用、制造和进口所有用于商业和家庭用途的手提塑料袋和平底塑料袋,号称全球最严“禁塑令”。该法令规定,生产、销售与使用塑料袋的肯尼亚公民将最高面临4年有期徒刑或约400万肯尼亚先令(约合人民币26万元)的处罚。这会有成效吗?
回顾我国十年前,“白色污染”遍布全国,从而被广泛关注。国家出台“限塑令”,提出“标准生产”和“有偿使用”,旨在倡导人们使用棉布购物袋或者多次重复使用购物袋,减少一次性塑料袋的消耗。然而收效甚微。虽然也有少数环保人士为了环保和比较节约的人们尤其是老年人,在“限塑令”的政策下,会带着环保购物袋去买东西,但绝大部分人们依然还是宁愿花几毛钱去换取一个塑料袋的方便。
十年之后,“限塑令”几乎名存实亡。虽然大部分超市需要花钱购买塑料袋,但很少人在乎那几毛钱和塑料袋对环境的影响,甚至还有小部分超市和农贸市场还会提供免费的塑料袋。并且,这几年随着外卖及快递行业迅猛发展,包括塑料袋在内的塑料制品的使用量竟不减反增。据《中国塑料制品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7年1~5月我国塑料制品累计产量3047万吨,累计增长3.8%。
与“限塑令”同样境遇的还有垃圾分类。追溯起源,早在2000年我国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收集,效果依然不理想。虽然街上的垃圾桶更换成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试点小区也配备了“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几类垃圾桶,但是居民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及无分类式的垃圾收集方式,使得垃圾分类十几年还在“原地踏步”。
难道垃圾分类也要如“限塑令”一样“名存实亡”吗?国家和环保企业坚决说不。随着垃圾数量的增长,垃圾处理能力跟不上,“垃圾围城”的现象日益突出,而垃圾分类减量化是首选方案。再加上,垃圾不分类进行填埋或者焚烧,造成的环境危害和健康风险更高。尤其是近几年特别提倡的垃圾焚烧发电的处理方式,如不做好前期分类工作,焚烧处理会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有毒污染物,包括二噁英等有害气体。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国家也再次提出垃圾分类,并且由当初的鼓励变成强制性。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后,要求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不少城市也争先恐后走在垃圾分类的前端,例如厦门市出台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广州市城管部门选取100个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深圳市发放的《深圳市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不同之前的一味强调分类,这些政策首先指导居民在源头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其次再对规划垃圾分类收集,最后根据垃圾种类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末端的分类处理,形成垃圾从分类到收集到处理的一个系统。
如果说十年前“限塑令”的失败于环保宣传不到位,人们环保意识淡薄,这确实是主因。可垃圾分类不一样,这不由于是环保宣传不到位,多年的实践结果告诉我们这是由于垃圾分类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机制。失败乃成功之母,国家和环卫企业均有妙计来推行垃圾分类办法。
厦门《办法》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并配置77辆餐厨垃圾转运车辆和6辆有害垃圾转运车辆。此外,环卫部门还加快推进东部固废中心餐厨垃圾处理厂、危废处理中心和各区大件垃圾处理厂的建设。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农科在某次专访中指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前提,是生活垃圾收运网和废旧物资回收网实现深度融合。
启迪桑德新环卫则提出“环卫回收一体化”方案,从设置社区便民服务站引导全民参与,到将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再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开辟出“环卫+分类+再生+物流+社区服务”五位一体的业务模式。贯穿了垃圾的全路线,覆盖了居民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使垃圾分类不再是单一的分类,而是成为具有创新、融合、技术、合作、开拓的整体模式。
这样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再加上各种鼓励机制的分类宣传,做到有头有尾,避免之前垃圾分类不成功的弊端。因此,垃圾分类有戏,不会像“限塑令”一样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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