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严
图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天津市重污染天气督导第二组对津南区和滨海新区大港地区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情况开展督导,现场检查重点企业降低污染排放量情况。天津市环境监察总队供图
◆本报记者郭文生见习记者任效良
记者日前从天津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3年“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天津市将“控工业污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五控”治理的重要内容,经过多年的努力,截至目前,全市工业污染排放量已总体下降24%以上。
发布会上,天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天津是我国北方传统的特大型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大气污染的结构性和复合型特征明显。目前钢铁、石化两个行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仍达25%以上,产业结构偏重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
此外,根据最新的源解析结果,工业和燃煤污染排放对天津市PM2.5污染的贡献分别为23.6%和23.3%,对PM10污染的贡献分别为19.8%和19.4%。
“控工业污染仍然是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这位负责人说,下一步全市将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采取5个方面措施,继续做好工业污染防控工作。
五项措施精准治污
抓转型
依托“双城双港”整体布局,在企业搬迁调整的过程中同步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对排查出的18954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治理,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9081家,已在9月30日前全部关停取缔,严格完成“两断三清”;对6967家原地改造企业和2906家搬入园区企业,一律严格“先停后治”。全市第二产业比重由2012年的51.7%下降至2016年的44.8%,2017年前三季度进一步下降至38.2%。
抓标准
近年来,针对全市工业污染特征,先后制定实施了工业炉窑、锅炉、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铸锻行业等一系列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健全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倒逼企业提标改造、治污减排。特别是今年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27家火电企业、41家钢铁企业、11家水泥企业已全部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实行持证排污。
抓治理
紧紧围绕减排核心,全力狠抓工业污染治理。2016年,全市3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今年再对4家19套自备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市在役煤电机组已全部达到燃气排放水平;完成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程14项,确保全部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钢铁产能压减至2000万吨以下;对181家钢铁、铸造、建材等企业逐一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针对全市VOCs排放特点,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452家VOCs重点企业逐一完成深度治理,对1574家VOCs一般企业建档立卡、严格监管;全市60套石化生产装置全面完成了VOCs在线检测和修复。今年共改燃关停燃煤工业锅炉4630台。
抓监管
严格实施重点工业企业动态监管,对252家废气排放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实现全市燃煤污染源在线监测全覆盖;按照要求,对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万m3/h的VOCs排放重点企业配套安装在线监测,今年已完成安装84个排口。严格执法监管,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执法,对环保设施不完善或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治,并依法上限处罚;对全市27家重点企业实施24小时专人驻厂值守。
抓错峰
针对全市秋冬季采暖刚需造成的污染负荷增加,严格实施重点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和运输。10月1日起,全市27家重点用车企业已全面启动错峰运输,焦化行业已将出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11月1日起,铸造、钢铁、原料药、有色再生、建材等13个行业396家重点企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特别是将全市128家重点企业、2299家一般企业纳入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当预测发生重污染天气时,“一厂一策”落实停产限产要求,最大程度削减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浓度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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