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采取超常规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安徽省宿州市针对近期雾霾天气多发、大气污染加剧的严峻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宿州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分解任务,全面打响全市冬季蓝天保卫战。这次冬季蓝天保卫战基本目标是:年底前确保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省政府考核目标要求。其中,考核指标PM10浓度11、12月份控制在11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为此,宿州市采取的超常规措施包括:市、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于11月底前全面“清零”。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生物质锅炉一律关停。
重点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坚持“先停后治”原则,区别情况,处置到位。列入淘汰类的一律依法依规取缔。水泥等重点产排污企业,对限产比例与措施要严格执行。
严格处罚企业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从11月20日起至明年1月底,市、县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筑工程作业,以及道路工程、渣土运输、园林绿化、市政工程作业和水利工程作业。
开展车辆综合执法检查,加强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的管控。严查各类报废汽车违法行驶,督促报废车辆履行报废手续。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辆进入城区行驶,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冲洗频次,主要道路每日冲洗频次不少于10遍,冬季零度以下时要添加防滑抑尘剂。加强城郊接合部道路冲洗洒水频次,在主要进城路口设置冲洗装置,对轮胎及车身覆灰严重车辆实施冲洗。对物料运输频繁路段24小时洒水降尘。
另外,抓好秸秆焚烧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县、乡、村组、户四级联防联控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执法,依法严惩秸秆焚烧行为,对新增火点的县区政府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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