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抓好农业源生活源水污染治理
找准问题症结,才能精准施策。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布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十年间,我国水污染治理成效显现,但仍存在农业源、生活源对水污染物排放贡献较大、无组织排放或面源排放导致治理和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二污普”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分别为2143.98万吨和96.34万吨,其中,工业源排放占比分别为4.24%和4.62%,农业源排放占比分别为49.77%和22.44%,生活源排放占比分别为45.87%和72.57%。这组数据反映出农业源、生活源对水污染物排放的贡献之大,也反映出我国工业废水污染排放控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十年间,我国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能力有很大提升,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排放,但同时也使得农业源、生活源污染排放问题凸显。数据显示,“二污普”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数量和处理总能力,分别是“一污普”的2.4倍和1.3倍,化学需氧量、氨氮去除率分别提升18%和12%。相比“一污普”,重点行业排放强度下降明显,造纸制浆、铜铅锌冶炼、皮革鞣制和焦化几个行业的产品产量虽然分别增加61%、89%、7%和30%,但是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均大幅减少。其中造纸制浆、皮革鞣制和焦化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减少84%、80%和91%。单位产品排放强度下降,得益于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环境监管,也得益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其实与“一污普”相比,我国农业源、生活源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也有很大进展。比如,农业源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水直接排放的比例由50%降低到10%,化学需氧量单位猪当量排放强度降低57%。十年间,粮食产量从5亿吨增加到6.6亿吨,农业领域中的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可以说,农业的产量越来越高了,排放的污染越来越少了,绿色的底色越来越亮了。
但我们也要看到,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源污染仍然是水污染治理中的短板。对于农业源来说,水资源投入仍处于高位,直接带来了较大的排放量。分析用水结构发现,2017年我国用水总量逾6040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占比达62%;同时,还有6022万吨的化肥施用量和250万吨的农药使用量,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大量副产品——水污染物排放,而且农业废水很大一部分属于无处理排放。我国农业绿色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生态环境不欠新账、逐步还旧账的压力依然很大,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
对于生活源来说,与“一污普”相比,“二污普”时期我国人口增加了6879万人,城镇化率由45.89%增至58.52%,加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用水需求增加,生活污水排放量也在不断增大,成为农业外第二大排放源。目前,在一些地方,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现象;还有的地方在城镇化过程中,忽视了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和处理能力相对滞后,污水直排外环境的问题突出。
无论是农业源还是生活源,由于污染源涉及的主体多,而且不同于过去传统的集中排放,这些领域很多是无组织排放或面源排放,还面临着治理难度大、监管难度大等挑战。
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问题既已摸清,下一步就要精准治理,抓住农业源、生活源这两个重要领域,认真分析造成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原因,提高污染治理措施的针对性,集中力量解决问题。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农业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把农业的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现在,浙江、海南、安徽开展了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建设,全国创建了80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强化了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借鉴示范区经验,根据自身情况科学施策,改善农业种植结构,采用节水的灌溉方式,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帮农民找到既能节约成本又能增产的方式,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
生活源涉及主体多,规范管理很重要。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管控,确保处理后达标排放。规划新(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环境容量约束下实施资源科学开发与利用。加快城市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负荷水平,补齐配套管网建设的短板。农村地区则要因地制宜,根据村庄发展规划、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等,建设可行的、适宜的农村污水治理系统。
农业源、生活源水污染治理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方面,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要精准治污,补齐短板,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逐步还旧账,努力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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