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水环境治理为抓手强化治污攻坚
◆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李华民
山东省泰安市把水环境治理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落实治理责任,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本固基,筑牢生态屏障。举全市之力推进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挥部的牵头协调作用,严把工程质量关,不断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目前已完成投资73.83亿元,已完工子项目41个,新增湿地面积约515.9公顷,新建污水收集管网43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两座,日处理能力3.5万吨。
融入大局,促进东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东平湖生态环境保护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与发展大局,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规划,落实具体举措。组织开展东平湖综合整治,先后关闭搬迁地瓜淀粉小加工户607家,拆除抽砂船只1500余艘、砂场码头120座、东平湖餐饮船只21艘,关停环湖山石开采企业81家。开展东平湖“退渔还湖”行动,共拆除网箱6.7万架、投饵机3000余台、网围8万亩,清理网箱网围养殖水面12.6万亩,成功打造南水北调东线无人工渔业养殖湖区。2020年上半年,东平湖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
科技护水,提升水治理效能。委托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先后联合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环科院开展东平湖水质不稳定达标指标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开展泰山水系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联合山东农业大学开展全市2600公里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等,进一步梳理、诊断、解决全市突出水环境问题,提升水环境治理效能。
完善机制,建立长效监管体系。每月通报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针对不稳定达标断面,采取通报、限批、约谈、追责等手段,倒逼各县(市、区)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制定《泰安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建立地表水环境质量“双指数”考核工作协调机制,紧盯重点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地表水河流断面在线监测数据,一旦出现超标,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快速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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