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生态环境部大气司相关负责人:秋冬季大气治理避免简单粗暴
今年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目标首次分为两个阶段,10-12月,该区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5天以内;2021年1-3月,区域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86微克/立方米以内,各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控制在12天以内。其中,北京前一阶段PM2.5控制目标为45微克/立方米,后一阶段该目标为54。
本月初,《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为今年秋冬季重点区域大气治理给出路线图。今年创新性设置了分段目标,方案还明确,被评为绩效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为何首次设置阶段性目标?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压力下,大气污染防治有没有特殊考虑?是否会大范围停工停产?今日(9日),新京报记者专访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相关负责人。
污染越重目标越严
新京报:今年攻坚方案与以往有何不同?
负责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十三五”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收官年、“交账年”,同时又面临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今年的攻坚方案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根据这些特殊的形势也有所调整。
目标方面,创新性地提出分段控制目标,主要考虑是2020-2021年秋冬季横跨“十三五”和“十四五”,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受疫情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按照巩固成果、稳中求进的原则,充分考虑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的疫情影响,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设置为两个阶段,分类确定各城市的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控制目标,污染越重目标越严,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进一步提高要求。
区域方面,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统筹考虑。主要考虑是两个区域大气污染程度相当,污染特征相似,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以公路为主,冬季采暖散煤污染突出。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前两个秋冬季对汾渭平原单独提出要求。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对两个区域重点任务要求已基本一致。同时,现阶段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山西、河南两省同时涉及两个区域,将两个区域统筹考虑,制定统一的秋冬季攻坚任务措施,有利于各项任务措施部署和落实。
措施方面,立足于国家、地方已出台的政策文件,对过去几年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持续予以推进,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重点抓好已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实,不搞层层加码,在措施设置上更加突出精准施策。
做好重污染应对工作,不仅是回应百姓关切,也是抓住了秋冬季攻坚的牛鼻子,从以往经验看,一两次污染过程应对不力,就有可能抵消全年工作成绩。因此,今年攻坚方案把重污染应对放在所有措施的首位,指导各地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其他措施也进一步做到精准细化,如,强化秸秆禁烧管控,要求“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推进清洁取暖替代,要求加强烤烟叶等领域的工作等。此外,长三角攻坚方案增加了深入推进一体化协作机制、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的任务要求。
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加严要求
新京报:今年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首次设置了分段目标,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负责人:2020-2021年秋冬季横跨“十三五”和“十四五”,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受疫情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创新性地设置了分段目标,将2020—2021年秋冬季目标拆分为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两个阶段。
在基数选择上,2019年四季度没有发生疫情,2020年四季度PM2.5浓度和重污染天数目标仍以2019年四季度为基数;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由于每个城市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不同,受疫情影响的差异也较大,现有的技术手段,难以精准测算每个城市受疫情影响程度,以2020年一季度为基数不具备可比性,因此我们选取2019年一季度作为2021年一季度目标的基数。
具体目标设定方法上,还是本着巩固成果、积极稳妥的原则,充分考虑延续性、公平性与可达性,科学设置各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照PM2.5污染程度和重污染天数分档,浓度高的多降、浓度低的少降;重污染天数多的多降,天数少的可以少降。在此基础上,对“十三五”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城市加严。由于长三角地区重污染天数较少,2019年四季度长三角41个城市重污染天数总和为10天,各城市污染天数范围为0-2天,因此对长三角地区不设置重污染天数改善目标。
对好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强指导
新京报:今年秋冬季同时面临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以及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的压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没有特殊的考虑?
负责人:此次攻坚方案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文件,在具体措施上不搞层层加码。
各项措施中,不仅没有了普遍停产限产、错峰生产等表述,而且处处体现着差异化的原则。比如,方案明确,被评为绩效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评为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的企业,严格落实对应的减排措施要求。监督帮扶方面,今年更加强调寓监督于帮扶之中,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好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强指导,帮助优化治理方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方案》对做好蓝天保卫战收官工作也有明确部署,要求各地对照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进行系统梳理,完成目标任务存在风险的地区,要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尚未完成的重点任务,要梳理项目清单,倒排工期,分解落实到区县和责任部门,确保按时“销号”。
“最严停工令”等消息不实
新京报:日前有消息指出,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停工令”较往年更严格,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
负责人:近两年一到秋冬季就会出现“最严停工令”之类的舆情,这是不实信息。近几年的秋冬季攻坚都突出强调依法治污,坚决反对“一刀切”。近两年的攻坚方案中,强制性的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停工令”等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要求不会放松,就像我刚才介绍的,今年的《方案》立足于抓好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完成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任务,既不放松要求,也不搞层层加码。
《方案》中也专门给地方提了醒,要求各地做到“三个避免”,避免因目标任务进展超出预期而松懈倦怠,对企业放松监管、降低要求;避免因完成目标任务难度大而畏难退缩,不担当作为、放任自流;更要避免为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以及不顾实际情况长时间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简单粗暴措施,敷衍应对,临时性过关。
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仍然突出
2017年以来,针对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我国连续三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2019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6年同期下降33%,重污染天数下降52%。
攻坚行动虽取得积极成效,但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污染仍然突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是其他季节的2倍左右,长三角地区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比其他季节高50%-70%;重点区域秋冬季重污染天数占全年95%以上。
2020年年初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及周边地区出现两次重污染过程,社会公众反映强烈。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许多受疫情影响抑制的产能和产量短时间内集中快速增长,给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带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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