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全流域排查整治工作正式启动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视频会,启动2021年黄河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这意味着,继2020年选取黄河干流甘肃段、湟水河、汾河开展试点后,涉及黄河全流域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式开始。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视频会除了邀请近期有重点任务的30个地市(州、盟)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还有甘肃省武威市、平凉市和庆阳市的3位市领导“不请自来”。
全流域排查整治涉及9省54市
所谓“不请自来”,是因为武威、平凉和庆阳3市所在区域并未被纳入目前的排查范围。
按照方案,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黄河干流全程和渭河、汾河、湟水河等重点支流,3市虽不在这个范围内,却主动要求参加这次启动会,参照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整个专项行动将围绕“水陆统筹、以水定岸”原则,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在时间安排上,2021年排查整治的河段包括干流上游段、中游部分河段以及渭河甘肃省河段。排查的具体范围是干流青海省玉树州玛多县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马栅河段(干流甘肃省临夏至白银段已于2020年排查)和渭河的甘肃省渭源县至天水市麦积区河段,共涉及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等5省(自治区)19个地市。
2022年,将完成干流中游、下游段,以及渭河陕西段及其支流石川河排查。具体范围是干流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马栅至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入河口、渭河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至渭南市潼关县河段、石川河陕西省铜川市焦坪北山和耀县瑶曲镇至西安市临潼区交口镇河段。
“在试点基础上,我们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黄河干流及部分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底数,推动各地制定并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执法局二级调研员宋华用介绍说。
之前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
“不请自来”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之前的工作机制科学可行,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
2019年起,生态环境部分步推进长江、渤海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开展的黄河入河排污口试点排查,历时8个月,首次完成黄河典型地区高精度全覆盖排查,形成30万张遥感影像,影像分辨率达0.1米,初步摸清试点地区排污口底数,探索形成“水—陆—空”一体化的排查模式。
这些都为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统一了思想,积累了经验。
“帮助地方摸清了家底,明确了方向,对于维护好黄河生态屏障、推动流域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谈及2020年的黄河流域试点排查工作,青海、甘肃和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纷纷表示。
同时,在试点排查过程中,各地立行立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比如西宁市针对南川河垃圾漂浮问题,组织当地迅速清理到位;兰州市对污水垃圾直排口开展针对性调查,抓紧补齐治污短板;山西省加快雨污分流改造,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等。
“黄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推进‘三个治污’的关键一招。在思想认识上,沿岸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正在达成共识。” 宋华用说。
“打法”将进一步优化
熟悉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人知道,之前长江、渤海以及黄河流域的试点工作,多采取无人机航测、人工徒步排查、专家质控核查的“三级排查”方式开展。
而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则分为“三级排查”和“卫星遥感+人工核查”两种方式。
“排查方式的变化,主要是基于黄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相对集中的特点。”生态环境部华南所专家陈尧介绍说,排查中将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无人船监测、红外声呐探测和大数据信息技术,对地广人稀、人口分散、产业不发达的高原及峡谷河段,通过卫星遥感、人工地面核查方式排查;对开发强度大、人口稠密、排污相对集中的区域,采用 “三级排查”方式。
“这并不意味着降低工作要求,‘有口皆查’仍然是我们坚持的原则。”陈尧表示,黄河流域排查包括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
陈尧还介绍,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的现状,排查将更加强调工作的导向性,从站在水里看岸上的视角,帮助地方摸清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方面的短板弱项,为后期地方整治提供“靶向”,协助地方做好“三水”统筹。
对于之前已经开展试点的地区,专项行动方案也有要求。生态环境部近期将排污口清单移交给地方,要求各地拉条挂账,追根溯源、对症下药,有序推进监测、溯源、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纳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希望‘不请自来’的省市越来越多,大家一起扎扎实实推进黄河生态环境改善,共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我们也愿意从技术指导、结对帮扶和基础能力提升等方面为地方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宋华用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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