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究竟是哪些观念在作祟?
日前,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通报了第一批8个典型案例,“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推动督察整改工作不力”等现象屡被提及。
山西省晋中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一批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焦化项目;江西省金溪县陆坊工业区,违规用地、违法建设等违法问题长期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2020年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比率之低全国罕见,住建部门对污水走向却一问三不知……
监管缺失、对群众投诉视若无睹、污染问题整而不治或屡治屡落空,暴露出的是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性、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欠缺。梳理此次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可以发现,造成这些现象主要是3种观念在作祟。这些观念在部分地方还一定程度存在,需要引以为戒。
第一种,部分地方重发展轻保护,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着力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上下功夫。但从督察案例中可以看到,仍有一些地方没有摆脱对“煤焦电”等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路径的依赖,一些地方和部门甚至放任焦化产能快速扩张。
晋中市盲目上马的5个焦化项目若全部建成投产,每年将新增用煤约1000万吨,会大幅增加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给当地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碳达峰等工作带来严峻风险和挑战。无独有偶,在金溪县陆坊工业区,一家名为晨飞铜业的企业“贵”为全县第一纳税大户,于是,对于违规用地、违法建设、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等问题,当地政府部门不仅不制止,反而为其提供便利。
重视发展无可厚非,但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因为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丰富的生态环境资源要素和动力支撑,发展才能更有底气,未来才能更有希望。
第二种,个别地方领导在治污过程中不担当、不碰硬,缺乏治污决心,遇到难题没有下功夫去解决。
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持续推进,各地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可以说,容易解决的问题通过治理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一些产业结构、产业布局等“老大难”问题,随之凸显。面对这类难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啃“硬骨头”。
20世纪80年代以来,安徽省凤阳县刘府镇就是全国著名的报废机动车集散地,机动车拆解是当地的传统产业。其非法机动车拆解问题曾被列入第一轮督察整改,又被群众多次投诉、被媒体多次曝光,却仍没有得到有效管控,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归根结底,还是当地政府缺乏担当精神和治污决心。
难度大不等于不能治、治不了。漠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问题越拖越大、越拖越难,陷入恶性循环。既然是“硬骨头”,就需要下硬功夫。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决不能拈轻怕重,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为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种,一些地方搞选择性治理,做表面文章,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
生态环保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上,污染防治浮于表面、搞花架子,不仅会影响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也得不到公众的认可。而有些地方,就喜欢做领导看得到的形象工程,对“暗处”的工作却舍不得下力气。
由于地下污水管网不配套等问题,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凡河,导致凡河水质由排污口上游的Ⅲ类恶化为下游的劣Ⅴ类。在崇左市,同样由于不重视污水管网建设,大量生活污水经沟渠汇集、地表漫流、渗流,在低洼处形成多个污水池溏,而后对池塘一填了之。
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效果是有限的,保持时间是短暂的。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内外兼修,既要重视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既要把钱花在“明”处,更要舍得在“暗”处投入。只有把根本性问题解决好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才能是稳定的、持续的。
据了解,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后,一些地方马上行动起来开展边督边改。比如,崇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已到现场进行督办指导,强调要立行立改,住建等有关部门也已组成联合工作组,启动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整改。希望这类“高度重视”不只出现在督察典型案例通报后,也不止于口头上、纸面上,必须动真碰硬。要知道,污染治理,群众认可才是真认可,群众满意才是真满意。而只有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经济社会发展才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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