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印发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大连星海湾 卞志东摄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在辽宁省率先印发《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改善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按照国家和辽宁省“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工作要求,2021年重点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将所有排污口都“管起来”;2023年底前,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完成全市789个入海排污口的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较完善的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入海排污口管理体系,全市入海排污口水质及水量排放状况有效改善。
排查底数清晰,全面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
入海排污口虽小,但涉及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关系到城市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能力、农业面源管理等方方面面,与城乡工业、生活布局和产业发展等息息相关,如何克服入海排污口的复杂性,厘清入海排污口这笔账,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大连市会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近一年艰苦繁重的入海排污口监测溯源工作。
今年以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追根溯源为抓手,深入各区市县沿海一线开展溯源调查,摸清陆源入海污染情况,共完成渤海3648个和黄海3751个入海排污口现场溯源工作,获取溯源数据信息53万余条,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2.24万余份,最终确认大连市渤海和黄海地区在用排污口总数量分别为3177个和2680个,形成“一口一册”档案,为入海排污口整治提供了数据和技术支撑。
制定一口一策,789个入海排污口整治措施落实落细
在前期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5857个入海排污口逐个现场核查,与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反复核对,最终确定全市需整治入海排污口共计789个,其中黄海415个、渤海374个,针对这789个需整治入海排污口,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编制完成《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整治要求,《方案》形成了大连市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在整治清单中,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789个需整治入海排污口逐一梳理了排口信息,明确了整治标准,提出了整治措施,规定了整治时限,让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了便捷管用的工作抓手。
《方案》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各区市县政府 (先导区管委会)承担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方案》明确了部门分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统筹负责工业企业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其他排口的整治工作;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城市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的整治工作;大连市水务局统筹负责沟渠、河港 (涌) 、排干类排口的整治工作;大连市农业农村局统筹负责农业农村排污口、渔港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区市县(先导区) 制定实施方案, 统一整治标准, 督导整治进度, 会同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开展整治验收。
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为确保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发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方案》中专门出台了《大连市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这个制度对取缔和清理类、规范整治类入海排污口的整治销号条件分别予以明确,对建立销号台账、申请销号、审核销号档案、确认销号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按照“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的工作要求,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对完成整治、符合销号申请条件的入海排污口,通过大连市入海排放口监督管理平台随时申请、及时审核、实时更新。对于监督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瞒报漏报、弄虚作假、未能如期完成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将移交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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