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坑酸菜整改,莫忘环保关
【谷腾环保网讯】康师傅“土坑酸菜”被今年的“3.15”晚会曝光后,国人无不为之震惊。
如此“现代化”的酸菜生产与古法腌制已然不同,更谈不上所谓“老坛”。除食品安全问题外,隐藏在“土坑酸菜”背后的环境问题更是不容忽视。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在确保食品安全外,相关企业都应通过“环保关”。
基本农田莫忽视
从媒体曝光看,“土坑酸菜”的生产场地就是在种植蔬菜的农田里挖的一个大土坑。据介绍,酸菜是被曝光某县的支柱产业,蔬菜种植基地摇身一变成了酸菜生产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作为蔬菜生产基地的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蔬菜基地里挖土坑腌制酸菜,是对耕地原有用途的改变,对农田土壤耕作层的破坏。一旦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达到5亩以上,或者占用其他耕地10亩以上,并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即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土坑酸菜”问题并非湖南一地的问题,也非某县某企业一家独有。对于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各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等应借此机会,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在耕地农田里挖“土坑”这类涉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尽快恢复基本农田的耕地属性,守好18亿亩耕地的红线。
同时,各地还要对涉嫌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构成非法占用农地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土坑”切勿变“渗坑”
众所周知,生活垃圾填埋会产生大量的渗滤液。实际上,用“土坑”腌制酸菜,需要密闭和发酵,会产生大量酸菜腌制的高盐渗出液。但是,一方面由于“土坑”腌菜往往只是用塑料薄膜铺垫在坑里,加上工人直接在坑里踩来踩去,含有高盐度的蔬菜发酵渗滤液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透过塑料薄膜渗入土层,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另一方面,如果“土坑酸菜”的生产者为节省成本,未对安全有效处理酸菜取完后土坑内留存的高盐渗液周密考虑和科学安排,要么任由土坑直接渗漏排放,要么抽出后排至周边的农田。一旦出现上述情形,就会导致土坑周边土壤的盐碱化,妨碍农田土壤的有序利用。
因此,对于农田挖坑腌制酸菜形成的“土坑”决不能一埋了之。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有必要查清有关单位或个人是否涉嫌“渗坑”偷排和土壤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并严肃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在“土坑酸菜”的整治中,对存有高盐残液的“土坑”应认真对待,杜绝随意排放或任其渗漏。
“土坑”土壤应监测
在“土坑”腌菜的过程中,会大量反复使用塑料薄膜,如使用后余剩的残膜不及时回收,则随着残膜量的增加,会导致土坑内和周边土壤的板结,阻碍水分流动,抑制根系生长,破坏土壤质地。塑料薄膜中含有的邻苯二甲醛酯类化合物,还会渗透土壤后毒害植物根系,经农作物吸收后继而影响人类的身体健康。
此外,“土坑”腌制过程中会使用大量的盐,如果酸菜生产者出于降低成本的考虑,未充分保障使用盐的品质,那么这些盐类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逐渐渗入土坑周边的土壤中。
农田土壤中本身含有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或化肥的残留物,这些物质的聚合,无疑会严重危害土壤环境。在各地已经查处“大坑腌菜”的案件中,均证明存在腌菜土坑以及周边土壤盐碱化的事实。
因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坑”及周边土壤的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或现场检查发现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农用地地块时,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如调查发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农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按照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管理。
工艺改变须报批
被曝光“土坑酸菜”,绝非某些“知情人”所述已经“几百年”的历史。据《湖南省华容县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记载,这种酸菜生产方法是华容县插旗镇的企业20世纪90年代创造的。最初只是在自家责任田挖地窖,将收获的芥菜腌制为酸菜。由于这种方法腌制量大、成本低廉又简便易行,遂逐步推广至其他地方,但环境和卫生问题也相伴而生。
为保护华容芥菜腌制,湖南省专门制定了《华容芥菜腌制技术规程(DB43/T 1587-2019)》。这一标准未提及“土坑”腌制法,取而代之的是建设“腌制池”的技术规范。据报道,被曝光的酸菜企业也建设有“腌制池”,不过是为出口酸菜准备的,国内销售的酸菜则绝大部分来自“土坑酸菜”。
可以预见的是,被曝光的生产企业若要继续合法保持原有规模的酸菜生产,就不能再依赖农田挖大坑腌制酸菜。建设酸菜产业园区以及扩建腌制池设施是必不可少的选项之一。由此决定了企业生产规模和设施必然随之扩大和改变,生产规模的扩大必定导致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等的增加,污染防治设施同样需要配套增加。企业再沿用以往的生产流程已不太现实。
对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如果生产企业在地点、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动的,就应当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一旦生产企业在整改过程中,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就开工建设或者扩建的,则涉嫌“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因此,未来“土坑酸菜”的整治过程中,企业切勿忽视环境管理要求,应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整治“土坑酸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但其背后的环境保护问题,同样值得有关政府和企业深刻反思。未来在整治过程中,只有市场监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多管齐下,才能彻底填平这个伤害国人美食情感的“大坑”。
作者单位: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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