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强化措施
【谷腾环保网讯】近日,安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十条强化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全力充分认识全市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出现反弹形势,特别是5月份以来雨水明显偏少的气象条件情况下,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更大的压力,为尽快扭转当前不利局面,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服务社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从重点企业VOCs治理提升、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机动车路检路查、非道机械全覆盖监督监测、夏季高温时段错时作业、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科技支撑、司法监督等十个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提出了落实目标。并对落实不力的将报请市委、市政府开展通报、约谈。
据悉《十条举措》,首先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治理提升,巩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督促安庆曙光化工、飞凯新材料、力天环保、科邦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及其他重点VOCs治理项目提前完成,切实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同时开展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行业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运行维护和二次污染控制情况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加强重点区域常态化精准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属地政府严查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城区运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排气在线监测系统,实现非道机械全覆盖监督监测。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加大超标车辆查处力度,督促城区国四、国五重型柴油车OBD安装全覆盖。按照《安庆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针对12个重点领域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安庆主城区和县城涂装作业、道路划线、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避开每日臭氧污染高值时间,实施错时作业。城管部门组织市县两级城管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油烟净化设备装没装、开没开、洗没洗,并对燃用高污染燃料、露天烧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围绕“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对秸秆、火粪和垃圾等焚烧行为零容忍,严防“破窗效应”。
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采样工作。为准确掌握该市大气污染来源,科学防治大气污染,深入开展空气污染物源解析,科学分析臭氧污染过程,研究各类污染源减排潜力和控制路径。各园区、企业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施全部联网至智慧环保平台,实现数据归集和分析,为科学治污提供技术数据支持。为改善该市空气质量提供技术支撑,全力守护“宜城蓝”。
加强司法监督。市检察院提前介入,监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行政机关在扬尘污染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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