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柴油库基数不清难监管?新修订《危险化学品目录》让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谷腾环保网讯】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日前发布,并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目录》,所有柴油将不再区分闪点,直接被认定为危险化学品。这意味着所有从事柴油的生产、经营、储存的场所都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在笔者看来,这将成为破解自备柴油库治理难题的重要契机。
所谓自备柴油库是指企业将事先购置的柴油储存在企业内,供日常使用。为节约成本,部分企业会购买价格便宜的劣质柴油。2021年,某市对全市油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正规加油站的柴油油品质量达标率接近100%,而自备柴油库的油品质量达标率不足50%,企业自备柴油库亟须加强监管。
基数不清一直是困扰企业自备柴油库监管的主要难点。此前,按照2015版危险化学品目录,闭杯闪点大于60℃的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且自备柴油库不对外经营,无须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导致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自备油库的准确信息,很难监管到位。根据新版《目录》,企业自备柴油库需通过安全生产部门的安全条件审查后方可使用。如此一来,基数不清的问题迎刃而解。
为更好做好自备柴油库监管工作,笔者有如下建议:
加强各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安全生产部门调度企业自备储油库信息,建立清单式管理制度,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含硫量、机械杂质等指标进行检测。在日常检查中,如发现企业自备储油库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第一时间将相关线索移送给安全生产部门。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各地可组织安全生产、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当发现自备油库存在油品差、废弃柴油随意处理等生态环境问题时,可借助安全生产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力量,对企业采取取缔、吊销许可证等多种措施,倒逼企业落实责任。
加强宣传,提升意识。笔者在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对自备柴油库管理责任意识不强,疏于管理。新版《目录》公布后,要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明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要求。尤其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建立、健全台账制度,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柴油跑冒滴漏的整改和废弃柴油的安全处置等工作。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