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怎么办?
【谷腾环保网讯】1月5日,江苏省沿江8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917家企业在此期间应执行全厂停产或整条生产线停产措施。然而,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通过企业用电在线监控发现,其中450家企业1月6日用电量相较5日下降幅度不超过10%,部分企业用电量甚至不降反升,疑似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要求,各地收到黄色及以上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时,要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分级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停产、限产、限排,燃煤替代,机动车限行,场地扬尘管控等。然而,笔者在工作中发现,部分排污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会拒不执行应急管控措施。如何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确保应急管控措施在第一时间得到严格落实,成了摆在各地政府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结合工作实际,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执法检查与案例宣传并进。1月6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发现企业疑似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后,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各地生态环境局,各地生态环境局立即组织执法检查。“江苏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对检查中发现的6个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同时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违法后果进行普法宣传。在执法检查和典型案例曝光的双重压力下,企业开始重视应急管控措施的落实。1月7日,江苏省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更多的企业要执行全厂停产或整生产线停产措施。最新的用电监控数据显示,企业用电量较日常均有大幅下降,应急管控措施得到了全面落实。
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进行管理。随着信用体系日益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直接影响着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优惠、评先评优、退税等多个方面,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可成为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一个强有力抓手。各地可将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日常执法监管信息一并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相关部门对因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而成为失信主体的企业,要加强业务指导,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帮扶,确保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力量。目前用电监控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企业限产、停产的主要监管手段。部分企业为逃避监管,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会进行一些不需要用电的人工作业。比如,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违规在厂区内进行露天油漆作业,这些行为仅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很难全部被发现。笔者建议,定期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列明不同等级预警下企业应采取的应急管控措施,利用公众力量加强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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