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建立完善综合统筹型生态补偿机制
【谷腾环保网讯】《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到,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广东省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探索生态补偿制度的第十年。十年来,中山市坚持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建立完善了一套基于区域协调发展和生态保护红线战略下的综合统筹型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助力饮用水水源保护
在南朗街道水务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就可实时掌握辖区内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逸仙水库、横迳水库、箭竹山水库、莲花地水库的情况。
2021年,南朗街道投入约37万元在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区域建设高空监控设施,实现重点区域可视化联动监控指挥。2023年,南朗街道投资约400万元,建设中山市南朗街道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智慧安全管理系统项目,具有视频监控、无人机智慧巡检和实时隐患分析等功能。今年上半年进行无人机巡检共150次,未发现保护区周边存在或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这些项目的建设,得益于中山市生态补偿机制的支持。
早在2014年以前,中山市已实施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但由于生态补偿政策覆盖范围狭窄、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由省市财政支出、补偿主体构成不完整等问题,生态补偿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
经广泛调查、科学论证和实践检验,中山市分别于2014年、2018年、2023年制定出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各镇街互相联动的生态补偿责任共同体,通过每年编制方案,完善管理细则,形成了一套由市总体性文件、部门专业性文件和镇区配套文件构成的完整的全市生态补偿政策制度体系。
创新机制助推生态补偿落地落实
在生态补偿资金筹集方面,中山市坚持“两个首创”,改变以往只有纵向资金筹集的模式,实现分类综合、纵横向补偿协调推进,真正做到“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
首创“市财政主导,镇区财政支持”资金筹集模式,将中山市生态公益林、耕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纳入全市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采用市、镇街按4∶6比例共同出资的资金筹集模式。镇街根据其生态补偿责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将生态补偿资金划拨到各镇区,实现镇街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完善了市级纵向和镇街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
首创基于区域综合平衡的生态补偿资金分担制度,根据全市平均补偿比例确定镇街补偿责任面积,采用镇街生态补偿综合责任分配系数核算各镇街应支付生态补偿资金。镇街发展受限范围面积占全镇面积的比例越小,其综合责任分配系数越大,须支付的生态补偿金越高。
此外,2015年起,中山新增市级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其他耕地生态补偿。2018年起,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区域统筹型生态补偿体系,实现了森林、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中山市还实行差异化生态补偿标准。对优质生态公益林和普通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分别执行205元/亩和105元/亩;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河流(河涌)型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分别执行400元/亩、200元/亩和550元/亩、275元/亩。
为全面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中山市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实施规则中,设置兼顾“保护激励”与“落实责任”的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资金分配。
为“两山”转化提供有力支撑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实施生态补偿工作以来,中山市基本实现了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构建了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的良性互动关系,达到了有效促进区域均衡与公平、协调发展与保护等效果。
据统计,2015—2022年度,中山市生态补偿资金规模达17.50亿元。承担了较多生态保护职能的坦洲镇、民众街道、南朗街道和五桂山街道,8年间受益生态补偿资金均超过1亿元,有效解决了镇街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投入需求。
生态补偿资金也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能力。2018—2022年,累计超过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用于保护区标志牌和物理隔离设施建设与维护以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准化建设。超过69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用于直接补偿当地居民或租赁保护区内及周围土地(含地上附着物)或构筑物,减少不利于水质保障的活动。
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镇街均认同生态补偿政策有利于耕地、森林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具有良好的区域间协同统筹的作用,且有利于基层管理工作开展。此外,横向统筹有利于缓解镇街财政负担、能有效补偿相关主体的经济损失等政策优点也得到超半数镇街的认同。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