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发布,6月起正式实施
【谷腾环保网讯】农业农村部官网显示,新修订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2024)(以下简称《评价规范》)日前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33130—2016)发布后的首次修订。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好,把农田水利搞上去。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每年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超过8000万亩,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约占耕地面积的一半以上,对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实践表明,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但明显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地力,为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提供了重要支撑,而且增强了农田抗灾减灾能力,促进了农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了农业生产转型升级,助力了农民增加收入。
我国耕地的自然资源禀赋整体较差、区域差异极大,必须有一套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结果可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体系作科学指导。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现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及《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等修订《评价规范》,提升评价规范的科学性、实效性、可操作性。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农业农村部组织修订《评价规范》。
2024年新修订的《评价规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以“旱能浇、涝能排、机能耕、产能增”为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设置突出“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要求,包括田、水、土、路、粮、其他基础设施等指标,以赋分方式对高标准农田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质量等级分为优、良、中、一般、不合格五等。
《评价规范》全文共8章61条,包括标准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通则、准备工作与基础调查、农田建设质量评价、评价成果编制、数据库建设等内容。《评价规范》充分遵循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等技术标准作了充分衔接。
《评价规范》发布实施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贯彻指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咨询答疑等,推动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加快建设适宜耕作、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现代化良田,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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