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稳定化处理的基本要求
更新时间:2008-09-18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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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固化/稳定化处理的基本要求是:
(1)所得到的产品应该是一种密实的、具有一定几何形状和较好物理性质、化学性质稳定的固体;
(2)处理过程必须简单,应有有效措施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逸出,避免工作场所和环境的污染;
(3)最终产品的体积尽可能小于掺入的固体废物的体积;
(4)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水分或其他指定浸提剂所浸析出的量不能超过容许水平(或浸出毒性标准);
(5)处理费用低廉。
(6)对于固化放射性废物产生的固化产品,还应有较好的导热性和热稳定性,以便用适当的冷却方法就可以防止放射性衰变热使固化体温度升高,避免产生自熔化现象,同时还要求产品具有较好的耐辐照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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