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脱硫副产物处理现状
随着火电厂烟气脱硫项目实施的进程加快和脱硫设施的逐步投入运行,生产出越来越多的脱硫副产物,对其进行综合利用、以防二次污染已成为目前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火电厂烟气脱硫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开展烟气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建材、农林、电力等部门、科研院所对脱硫副产物,尤其是脱硫石膏,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各种利用途径的指导性意见,组织实施脱硫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适时出台脱硫副产物综合利用强制性措施和相关的优惠政策”。另外,各个地方也出台了关于加强脱硫副产物综合利用的政策性文件,比如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下发关于加强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工作的通知》,也指出“为了减少二次污染,燃煤电厂脱硫副产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副产品宜应用于建筑材料或水泥缓凝剂;干法、半干法脱硫设施的副产品为亚硫酸钙,具有不稳定性,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处置,防止亚硫酸钙二次挥发二氧化硫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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