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严防汛期污染
更新时间:2008-07-31 09: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曹培锋 周迎久
阅读:280
为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预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河北省环保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明确重点水环境保护对象,制定并实施防止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今年汛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对辖区重点河流水质水情、重点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敏感和污染事故多发的流域污染隐患,以及对生产使用、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场所,组织进行排查,严格监控。尤其要重点检查曾经发生过污染事故的污染企业,造纸、制革、印染、酿造、制药、化工等重污染行业集中地区,以及滦河、滹沱河、滋河、洨河、滏阳河、石津渠、子牙新河、白洋淀上游等重点流域。
河北省环保局要求各地结合保障奥运饮用水安全工作,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环境监理、监测和监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严格落实河北省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旬报和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和应急处理,建立上下游污染联防和通报机制,防止因闸坝污水突然下泄造成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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