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形式主义!要确保问题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谷腾环保网讯】问题整改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一环。但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虚假整改、形式主义等问题,使得相关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
形式主义在督察问题整改中的表现多种多样。有的地方在接到督察反馈后,不是立即着手解决问题,而是忙于召开会议,将大量精力投入到文字材料和汇报准备上,看似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实则只是做表面文章,问题依旧存在;有的地方整改措施不切实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难以真正解决问题;还有的地方在整改过程中搞“一刀切”,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差异,导致整改效果大打折扣。要克服督察问题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必须多管齐下开展工作。只有以问题为导向、以实效为目标,才能真正推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要加强督察结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将督察结果和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从而促使地方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倒逼干部真抓实干,而不是仅仅追求表面的整改效果和汇报材料的完美。同时,通过转移支付、技术支持、专业培训等措施,提高基层执行能力,不断完善各项整改工作。
要积极完善工作办法,杜绝表面整改。日前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设立督察整改专章,系统规范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应对整改问题实施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任务清单,制定可量化、可核查的指标,避免“口号式整改”。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利用数字化平台实时监控整改进度,定期公开数据,避免“突击整改”“材料整改”。强化政策衔接,将问题整改与地方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挂钩,防止“整改归整改,发展归发展”的割裂现象。强化技术赋能监督,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整改漏洞、“模糊地带”和薄弱环节。严肃问责机制,明确责任链条,将整改责任细化到具体部门、企业和责任人。对虚假整改、敷衍应对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依法依规追责,避免“以罚代管”“避重就轻”。对整改成效突出的,及时形成正面案例并进行宣传,发挥激励先进、引领带动的作用。
注重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督察问题整改中来,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整改方案、进度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有关举报平台,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鼓励群众监督。支持NGO、媒体和志愿者参与监督,形成政府、企业、人民群众协同治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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