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整顿水污染事件 青海刮起环保风
近日,在青海省的热点新闻中,除抗震救灾和奥运会火炬传递外,频频出现在报端的便是湟水流域污染严重、污染严重企业被曝光、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展缓慢的企业被曝光、环保违法企业被通报、青海省重拳整治湟水流域环境污染等与环保有关的新闻。一时间,青海省刮起了一阵“环保风”。
“环保风”的起因
这次“环保风”的起因,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对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一次调研有着直接的关系。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下旬开始,对湟水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从湟水河源头海北州海晏县开始,经西宁市及所属的大通、湟中县,海东地区的互助、平安、乐都和民和县,直到湟水河出省的享堂桥断面。调研的结果可以用震惊一词来形容。
请看《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中的一些数据:湟水流域2007年17个监测面中10个断面未达到相应的水功能区划目标;大量污水直接排放,西宁市的污水处理率仅为48%,湟水流域县级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均未建设,治污规划规定的2007年减排目标未能实现,水污染呈加剧之势;六价铬超出限值数十倍;青海省10家重点排污企业中完全达标排放的只有一家;西宁地区只有30余家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青海省环保局的在线检测平台尚未运行。
这份调研报告部分内容被省内媒体刊发。
可以说,青海省人大的这个调研结果犹如在平静的湖水中扔进一颗炸弹,立刻引起了群众的极大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就有了环保部门接下来一系列的动作。
暂停对乐都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月初,针对乐都县境内109国道沿线的青海泰宁水泥有限公司、乐都莱矿铁合金有限公司、乐都通力铁合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存在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等现象和乐都嘉宝实业有限公司、青海卡姆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有关规定,未批先建、不落实“三同时”制度,主要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青海省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暂停对乐都县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以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乐都县环境污染严重企业于8月底前完成污染整改,实现主要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三同时”制度没有落实的企业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环保设施建设,整治工作完成后,必须经青海省环保部门全面验收通过后,才能解除限批,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将延长限批时间。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一批“黑名单”
6月4日青海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一批环保违法企业进行了通报。其中有青海三普药业芪风颗粒与扁雷颗粒高技术工程、西宁市水利水电开发建设总公司西宁市小峡水库项目、青海铝业公司年产3.7万吨炭素阳极技术改造工程等14个未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竣工环保验收的省级项目;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氧化球团项目等3个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企业项目;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问题久拖不决的企业。同时,对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进展迟缓,严重影响到全省污染减排工作大局和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整体推进的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等21家企业予以通报,这样召开新闻发布会,点名通报一大批环保违法企业,在青海历史上尚属首次,足见青海省政府及环保部门对污染整治的决心。
重拳出击整治湟水流域环境污染
6月19日,青海省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08年湟水流域环境整治百日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指出,为切实解决湟水流域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关于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青海省环保局决定于6月中旬至9月底开展湟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专项行动,以期达到限期整治一批、限期关停一批、挂牌督办一批、重重处罚一批、公开曝光一批的环境执法目的。
在专项行动中,全省环保部门将着力解决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开展湟水水污染整治,集中整治固体废弃物污染,取缔、关闭生产能力落后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发布会上还提出,将挂牌督办,加大督察力度,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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