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淄博建成八大环保数字系统

更新时间:2009-08-26 15:53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657 网友评论0

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山东省淄博市日前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应急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报告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各区县环保部门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分析调度本辖区环境安全情况并于当天上报市环保部门。这是淄博市不断完善环境监控体系、强化环境监管的一个缩影。

八大数字化系统助力环境监管

近年来,淄博市环保局把强化环境监管作为紧握手中的"长缨枪",从完善自动监控系统入手,积极实施在线监控、在线预警等八大环保数字化系统建设,为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执法等提供强力支撑。截至目前,淄博市已在全市272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316台(套),建设河流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11座、空气自动监测站17座,实现了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控。其中,先后投资800万元建成的市县两级环境监控中心已全部通过验收。每天早晨8∶30召开在线监控超标企业调度会,对超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进行环保处罚,形成高压执法的态势。目前已对50余家超标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今年上半年,全市在线监控设施整体运行良好,正常运行率和准确率稳定在 93%以上。

八大环保数字化系统即建设重点监管企业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全市有机物预警在线监测系统,新建10个化工行业特种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实现有机物的定量、定性监测,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预警,为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建设全市应急预防视频调度指挥系统,实现市、县(市、区)之间的视频交流、远程指挥和在线决策; 建设河流断面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新建6个河流断面、两个湖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对现有的1个监测站进行移动改造;建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机动车排气监测等在线监测平台,对现有空气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针对没有安装在线装置的企业环境监管难的实际,在企业治污设施安装单独供电电表;建设环境辐射及危险废物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在线用源、废弃放射源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全过程的视频监控;建设污染源普查应用系统,通过地理位置坐标,将污染源信息统一集成到电子地图中,以空间信息技术为手段,查询、分析、定位各种类型污染源,实现环保"一张图"管理模式;建设办公自动化系统, 利用OA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现代化办公,并在OA系统上开发了淄博市气象及环境空气监测实况系统,为准确分析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种机制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率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监控企业达标率、在线设备运行率和准确率,淄博市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预警机制、分级监管机制和环保事项冻结机制。预警机制即对所有省控、市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 并实行市、区(县)两级联网,市、区(县)在线监控中心全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超标情况立即报警,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查找原因,解决超标问题。分级监管机制即监控企业当月日均值超标一天的,由区(县)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监控企业当月日均值连续超标两天或累计超标3天以上,由市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限期整改。为确保整改到位,市、区(县)环保局成立由环境监察、监测、第三方运营人员参加的快速反应联合执法小组,发现问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问题。环保事项冻结机制即企业当月超标3天以上的,在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其实行环保事项冻结机制,即涉及该企业的所有环保审批、验收、环保补助资金、环保证明等事项全部暂停,直至整改完成通过验收。

今年上半年,淄博市狠抓环境监察, 全市共进行现场检查9377人次,检查污染点源8235个次,其中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检查399个次,对重点企业检查1015个次,对主要河流监察366个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15起,有效遏制了企业违法生产、超标排污行为,提高了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有奖举报促进公众参与监督

在通过在线监控等措施强化企业监管的同时,淄博市环保局还坚持执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了6路24小时人工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奖励举报人114人(次),奖励金额达80800元。

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规定,举报人可采用电话、短信、网络、信函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的对象或基本证据,并编写一个六位数的密码告知受理工作人员,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根据举报内容的不同,奖励100元~3000元,其中举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排放污染物,排污企业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以及设置暗管、渗坑、渗井偷排工业废水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经环保部门调查属实,给予举报人20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的奖励。对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属综合性污染难以确定具体违法单位和事实的;环境违法行为无被举报对象的;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以及在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期内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有奖举报奖励资金设立专项账户管理,由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财政承担,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放,每年年底由市财政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结算。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在同一区域内反复出现的,由相关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责令所属乡镇(街道)进行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后,又出现相同或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被举报的,对所在区县(高新区管委会)进行通报的同时,对乡镇(街道)实施区域限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淄博建成八大环保数字系统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