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企对毛利率超房地产不该沉默
近日一位网友发帖直指参股宁波市自来水公司的股东之一——上市公司宁波富达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帖子详细列出了宁波富达2008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自来水业务收入为11532.19万元,业务成本为6186.85万元,毛利率达46.85%,这一毛利率已高于公司房地产35.03%的毛利率。(9月23日 新京报)
近来,全国多个城市水价“涨声一片”。作为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水“涨”之声已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而公众质疑的并非水价涨不涨的问题,而是应涨在明处,别让公众揣着糊涂交钱。存在利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公众意愿的无动于衷。
可在现实中,供水成本一直让人雾里看花,摸不着边。2006年,清华大学水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开始接手发改委价格司《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项目。但截至目前,该《办法》仍未出台,其最大障碍就是无法获取供水的真实数据。自来水公司不说,物价部门说不清。利益下的水垄断,成了让人看不懂的“被服务”。
当然,作为消费者,我们不希望水企毛利率高于房地产。水属公共资源,其不可能像其它商品一样被任意地实施暴利。但问题是,面对毛利率高达46.85%的曝光和公众齐刷刷的质疑目光,水企不该集体沉默。沉默的背后,是对公众知情权的集体冷漠和践踏。
房地产的暴利,早已遭致口诛笔伐,但其付出的成本公众有目共睹。而水企除了管网改造外,可不少地方水企管网投资和维修主要由当地政府财政拨付,那么其成本用在哪里?对消费者而言,我们看到的就是水企不停地喊涨价,却无法看清真正的供水成本,这是公众反对水涨价最主要的因素。如今,高暴利的水价曝光,这不管准确与否,但无疑掀开了水企高暴利的冰山一角。
城市供水的公共性质,保本微利运作应是其本原则。按照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我国的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加上8%至10%的利润构成。可10多年来,供水价格的成倍翻涨,其利润涨了多少,水企不应罔顾公众的感受而独享暴利。其实,时下信息日趋透明,水企想始终遮掩成本已不可能。如此不妨晒晒自己的成本,消消公众高暴利的愤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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