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为污染者讳”的背后
环保部门在许多时候,是有苦衷的,是无奈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至于黑龙江环保厅有没有遭遇压力,其之所以不敢公开问题企业,是“擅自”决定还是上有暗示?我们无从得知。但环保部门目前在整治污染企业方面表现出来的软弱无力,则是不争的事实。
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那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部分记者难以理解退场。此举被认为是变相保护违法排污企业和隐患企业,为排污企业遮丑。(4月21日《新京报》)
消息甫出,口水如潮。显然,拒绝曝光违法污染企业,是一种粗鄙化的“父爱主义”,实际是为虎作伥,拿公民健康权不当回事。因此,黑龙江环保厅遭遇千夫所指,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局。至于黑龙江省环保厅某工作人员辩称,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对外公布,这亦是粗糙的说辞。
但是,如果一味指责黑龙江环保厅的不作为,或者将板子完全打在环保厅身上,也属不公。明眼人都知道,在现实语境下,公开不公开违法企业的污染情况,环保部门并不是完全作得了主的。有两个细节必须提及:一是环保部门本身即是相对边缘化的冷部门,它们常常身不由己;二是被调查的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是当地的财神爷,一般部门都要让其三分,环保部门敢得罪吗?
不妨举两个例子。一是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刘向东,在接受央视《新闻调查》采访时还表示:“环保是什么呢?没有枪、没有炮、只有冲锋号、只会吆喝。”应该说,这样的苦衷有着现实依据。在当前的体制架构下,基层环保部门由于人财物的掣肘,“仰人鼻息”似乎难免,关键时刻自然很难有所作为。刘向东还说了一句颇堪经典的话,“它(基层环保局)这个猫是地方政府养的猫,它这个猫能不能捉耗子,捉几只是由政府部门说了算,不是环保部门说了算。”明乎此,一切便可释然,环保部门的尴尬角色,就必然决定了他们在环保执法时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说投鼠忌器。
另一例是环保部副部长潘岳的一次披隐。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的潘岳,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有一个资源大省的环保局长,他一边被省长骂为什么摆不平环保总局,一边被我骂为什么不能严格执法。3年以后,他终于不当局长,调到一个市当市长,他到北京来看我,喝醉了,3年憋的气终于迸发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骂了半个小时。”呵呵,这个例子更为生动,也更能说明问题。地方政府要求当地环保局长去摆平国家环保总局,有这样的权力生态,我们还能指望环保部门能有多大的作为?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排污企业有“三不怕”:不怕环境监察、不怕环境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因为个别地方政府有“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
由此可以断言,环保部门在许多时候,是有苦衷的,是无奈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至于黑龙江环保厅有没有遭遇压力,其之所以不敢公开问题企业,是“擅自”决定还是上有暗示?我们无从得知。但环保部门目前在整治污染企业方面表现出来的软弱无力,则是不争的事实。
有学者建议,目前急需环境执法和监测系统的垂直运作,环保部门应垂直管理,应赋予环保部门强有力的执法权。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但是垂直不是万应灵药,权力伦理的价值表现在多方面,垂直领导只是一方面,权轻权重也是一方面,手握权柄者是否恪尽职守、善待权力也是一方面,此外,如果不赋予民众更强大的监督权,环保问题也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其实,污染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不是资金问题,而是体制问题,是该告别环保“风暴”寻找新路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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